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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员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

中国教育在线教师招聘 http://teacher.eol.cn 20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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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员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现将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员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由于聘用合同制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注意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员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员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行人员聘用合同制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办学效益为核心,理顺人事管理体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学校活力。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聘用关系转变。逐步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员聘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逐步实施、平稳过渡的原则。

  3.学校根据岗位任务的不同,设置四类岗位:教师岗位、教辅及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学校根据不同部门任务的需要,确定与调整各类岗位的数量。

  4.实行人员岗位、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的统一管理。劳动报酬按岗位确定,岗变薪变。

  5.凡可公开招聘的岗位,应一律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二、实施范围

  实施人员聘用合同制范围为: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应由学校聘用的人员。主要包括:

  1.属于原固定用人制度、合同制的事业编制人员;

  2.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即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与人事代理工作站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人员;

  3.以柔性引进人才等方式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

  (一)岗位设置

  1.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2.根据国家、省部委的有关规定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国防科工委批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科学合理地确定人员编制和各类各级岗位,并明确基本岗位职责及聘用条件、权利义务、薪酬待遇和聘用期限。

  3.各单位在学校政策指导下,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聘任条件等实施细则。

  4.学校企业及企业化管理单位应参照学校岗位设置的类别,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岗位并报校人事处备案。

  (二)岗位聘用

  1.教师岗位分为: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初级岗位工作原则上由研究生担任,对于确需聘用专职人员的,由所在学院(系、部、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向学校报批。

  根据各学科的实际情况,新聘教师一般应当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本学科可培养的最高学位;招聘教师时应保持一定比例的非本校候选人应聘。

  2.教辅及其它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学校教辅及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从事教学辅助、科研辅助、图书资料、出版、档案、新闻、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工程技术等专业技术工作。

  3.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中领导干部岗位的聘用办法,由学校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另行规定。

  管理岗位新聘人员一般应当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院校均为"211工程"、"985工程"院校。

  教师担任学校领导职务或担任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期间,其岗位纳入管理岗位进行管理。

  4.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新聘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校严格控制工勤岗位数量,工勤岗位工作逐步向社会化服务方式过渡。

  5.实行企业化管理单位的人员聘用,由各单位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报学校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管理

  (一)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职责是:

  1.组织制定学校聘用工作规程;

  2.组织审定人员岗位设置方案与实施细则;

  3.指导监督各单位的人员聘用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其职责是:

  1.负责完成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具体工作;

  2.对学院及各部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提出的具体聘用意见进行汇总,形成综合意见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

  3.根据法人的委托签订聘用合同;

  4.负责岗位和人员聘用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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