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 返回首页
中山大学改革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
2016-05-26 光明日报

研究生论文不合格,导师资格或被取消

  近日,中山大学出台了《中山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试行)》。新规明确,凡任职期间未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不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如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违反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应报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审议。对情节严重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取消其导师任职资格,3年内不再接受其导师任职资格申请,并提请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山大学官微发布解读称,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行导师岗位制和导师负责制,实现导师队伍的动态管理。

  对于新制度,教师们则希望在执行中有回旋余地。历史学系教授谢湜认为,新办法需要考虑到内部的多元性和复杂性,真正地回归教书育人的本质性、人才培养的规律性和招生年度变化的复杂性上来,政策的制定中应有一定的回旋余地,而不要变成硬邦邦、冷冰冰的“制度”,才能让“最优秀的导师培养最优秀的研究生”。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邮箱:gxkj#cernet.com
微信公众号:高校科技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