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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示全国就业创业先进推荐对象
2012-06-08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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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示全国就业创业先进推荐对象 

  日前,教育部对全国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经过自愿申报、评审委员会初评、终评等环节,教育部确定清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等5个单位、赵北平等5名就业工作者、拉巴次仁等4名就业创业毕业生作为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全国就业先进工作者和全国就业创业优秀个人表彰的推荐对象。

  公示时间从6月8日至6月14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教育部反映。电话(传真):010-66097835,电子邮箱:wl909@moe.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毕业生就业处(邮政编码: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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