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启 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云教职〔2004〕28号)文件要求。经审查,同意给以下学校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昆明春城艺术学校(教民5301003000001号)许可证有效期5年。
云南新华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教民5301003000002号)许可证有效期5年。
昆明宏程信息技术学校(教民5301003000003号)许可证有效期5年。
昆明亚太商务管理学校(教民5301003000004号)许可证有效期5年。
昆明现代工商旅游学校(教民5301003000005号)许可证有效期5年。
昆明侨联自平商贸学校(教民5301003000006号)许可证有效期5年。
昆明新时代家政管理学校(教民5301003000007号)许可证有效期8年。
云南师达商贸管理学校(教民5301003000008号)许可证有效期5年。
昆明博闻经济技术学校(教民5301003000009号)许可证有效期5年。
颁发办学许可证后,以上9所学校管理体制不变,仍由昆明市教育局管理。
云南省骨伤科中等专业学校(教民5301003000010号)许可证有效期8年。
民办云南中医药中等专业学校(教民5301003000011号)许可证有效期8年。
民办东方联合学院(教民5301007000001号)许可证有效期5年。
云南省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教民5301007000002号)许可证有效期8年。
云南南方青年进修学院(教民5301007000003号)许可证有效期5年。
颁发办学许可证后,以上5所学校管理体制不变,仍由云南省教育厅管理。 学校接到通知后,请到省教育厅领取办学许可证,并将原《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正副本交省教育厅。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存放办法,请按许可证副本的说明执行。 本通知及相关学校章程在云南省教育网(www.ynjy.cn)上公示。 云南省教育厅 二〇〇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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