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 近年来,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绝大多数中小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基础教育课程设置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课时计划,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但仍有不少学校在课程开设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不按规定开设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小学科学等课程;有的毕业年级随意停开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有的随意增加语文、数学、英语等课程的课时;个别学校已进入新课程的年级仍使用旧教材教学,以求增大课程难度等等。这些做法,严重违背了国家关于基础教育课程设置的规定和要求,影响了学生学习和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系统性,影响了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和谐、全面发展。这些问题的产生,确有师资短缺、教学设施不足等客观因素,但主观上片面追求升学率则是主要原因。为维护国家基础教育课程设置的严肃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国家基础教育课程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课程集中体现了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是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最主要依据,居于学校教育的核心地位。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大纲是指导中小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现基础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合格接班人的战略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础教育课程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将这项工作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中心工作,坚持不懈地始终予以高度重视。 二、切实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设置的有关规定,维护国家课程的严肃性 教育部1992年颁布的适用于未实施新课程年级的基础教育各学科教学大纲和2001年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是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的纲领性文件,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大纲”和“纲要”要求,开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并开足课时。任何学校的任何年级均不得擅自增加和删减课程门类和课时,小学、初中和高中的毕业年级必须按照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的复课时间,不得提前结束新课。要坚决纠正擅自增加语、数、外等科目的课时及难度,停开或减少非考课程的错误现象。所有进入新课程的年级特别是七至九年级,要切实落实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使用新版教材实施教学,严禁继续使用旧教材。 三、高度重视综合课程的开设 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综合实践活动以及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能否保证学生有个性地全面发展。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这些课程开齐门类,开足课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力争为学校配齐和协助聘请相关师资,指导学校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工作,逐步形成专兼结合、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综合课程师资队伍。短期内难以配齐师资的,可采取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校际间对口支援、邻近学校轮回教学等多种方式,努力缓解师资短缺的矛盾。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部室建设,为综合课程的开设创造物质技术条件。所有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学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都必须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技术手段,引入更多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不断提高综合课程的教学质量,努力缩短与较发达地区的差距。 四、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的管理,努力规范教学行为 民办和各类按民办机制运行的中小学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其建设和发展积极扶持的同时,要重点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对课程门类、设置办法、教学时数、教学方式和实验室建设等进行定期检查,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学观和质量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协调、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五、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各项规定的落实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校执行国家课程设置规定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纳入各类教育督导评估,作为评价学校的重要条件。省上对省级重点中学、示范中小学的创建评估也将突出课程管理方面的内容。 各地要将加强课程管理问题作为今年暑期干部、校长学习班的重要内容,重申有关标准和规定,并提出明确要求。要在下学期开学初结合开学工作检查,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的课程开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县检查落实的情况进行抽查,对有违规行为的中小学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义务教育新课程设置 2.义务教育新课程设置及比例 3.普通高中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 二○○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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