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政策法规 > 省级政策法规 > 辽宁
关于开展第九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6-03-20    

字体大小:

省内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全国第九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及时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页公告栏内下载《关于进行第九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02]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和《关于第九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02]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网址:http//www.moe.edu.cn,现结合我省情况做如下通知:

一、第九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以积极发展、深化改革、坚持标准、公正合理为指导思想,从满足我省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对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出发,实事求是提出申报。

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48号、49号文对增列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增列博士点、增列硕士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审核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我委规定的程序、时间组织申报,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性、客观性。为增加申报工作的透明度,各申请单位应在本单位内以适当方式公布拟上报的申报材料,接受监督和检查。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增列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材料

1、《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48号文附件三之表一)28份;

2、《申请增列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名单汇总表》(48号文附件三之表四)3份及对应数据软盘1份;

3、《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数据》(48号文附件三之表一封面后首页)3份及对应数据软盘1份。

(二)、申请增列博士点的材料

1、《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48号文附件三之表二)28份;

2、《申请增列博士点名单汇总表》(48号文附件三之表五)3份及对应数据软盘1份;

3、《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基本数据》(48号文附件三之表二封面后首页)3份及对应数据软盘1份。

(三)、申请增列硕士点的材料

1、《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48号文附件三之表三)28份;

2、《申请增列硕士点名单汇总表》2份及对应数据软盘1份(须从学位授权审核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和导出);

3、《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基本数据》(48号文附件三之表三封面后首页)1份及对应数据软盘1份(须从学位授权审核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和导出)。

(四)、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材料

1、《申请新增列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49号文附件三之表B)28份;

2、《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名单》(49号文附件三之表B-1)2份;

3、《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49号文附件三之表B-2)2份;

4、本单位人员担任外单位兼职导师的聘书或合同书(复印件)2份;

5、《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主要学科、专业简况表》(49号文附件三之表C)28份;

6、《申请新增学位授予单位推荐表》(49号文附件二之表A)3份;

7、《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数据》(49号文附件四之表E)3份及对应数据软盘1份;

8、《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主要学科、专业基本数据》(49号文附件三之表G)3份及对应数据软盘1份。

(五)、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材料

1、《申请新增列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49号文附件三之表B)28份;

2、《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主要学科、专业简况表》(49号文附件三之表D)28份;

3、《申请新增学位授予单位推荐表》(49号文附件二之表A)3份;

4、《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数据》(49号文附件四之表F)3份及对应数据软盘1份;

5、《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主要学科、专业基本数据》(49号文附件三之表H)3份及对应数据软盘1份。

(三)中第2项、(四)中第6项要求申报的书面材料一份须于2003年1月6日前,(一)、(二)、(四)中第1、2、3、4、5、7、8项、(五)要求的申报材料须于2003年1月13日前送达我委办公室,(三)中除第2项外的材料申报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传真)024-86907178,电子信箱:lnxwb@163.com

四、国务院各部门和解放军所属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硕士点,需先报告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征得其同意后再向我委申报。

五、各学位授予单位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坚决制止不正之风对学位授权审核的影响和干扰,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OO二年十二月六日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辽宁师范大学授予池田大作名誉教授称号
· 辽宁把“研究生工作站”设在最基层
· 辽宁加强民办校团组织建设
· 辽宁加强教师培训准备扩高中
· 辽宁探索研究性学习模式
· 辽宁勤工俭学逆境中取得利润总额8.7亿可喜成绩
·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纪实
· 辽宁教育厅建立厅领导信访接待制
· 辽宁“寒窗基金”温暖学子心
· 辽宁出重拳加快高校建设发展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