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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统计工作的通知
200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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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独立学院、成人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05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统计数据盘及报表的通知》(教高司函[2005]196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05年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等学校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统计工作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省委八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教育基础设施和教学条件之一,是学校国有资产(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高等教育要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就必须进一步重视和加大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的力度。对2005年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进行全面、认真的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既是“十一五”期间制订全省高校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的重要基础,又是加强国有资产(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方面。因此,各高校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积极为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确保全省高等学校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004年,我省应该上报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学院为114所,实际上报实验室有关数据的学校为74所,占64.9%,上报仪器设备数据的学校89所,占78%,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目前都还没有上报统计数据。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今年全省高等学校(含成人高校)均要上报统计数据,并与学校的评价结合起来。各省高等学校的统计上报工作,由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统一规范、统一时间、统一在网上报送,切实保证统计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为此,我省2005年的统计工作,与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一样,实行全省高校集中上报,使用教育部推荐的统一软件,各高校不得不报、漏报。

    三、切实做到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上报数据的质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含水分。为此,在各学校上报的基础上,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高校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组织学校之间进行交叉检查,同时,在集中上报期间,我厅将组织全省高校开展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工作交流,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进行指导和提供包括统计管理软件在内的各种服务,重点是帮助、指导高职高专学校、独立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做好统计工作,全面提升我省高校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从2006年3月份开始,我厅将全省高等学校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统计数据,适时在网上公布,并与学校招生规模和办学水平评价工作结合起来。

    四、集中年报会议的有关要求
    为了做好2005年的统计工作,我厅定于2006年3月15日-17日(14日下午5:00报到),在鄂州职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莲花山庄)举行全省高等学校2005年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统计工作年报会议。我厅发展规划、财务和高教等处室将参加会议,请各学校选派一位熟悉这方面业务工作的同志按时参加会议,也请有关高等学校督促本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一定派人按时报到参会。
    会议的有关要求如下:
    1)参加会议的同志请携带本校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的统计报表和数据盘(尚未开展统计上报工作的院校携带学校有关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帐目),按时参加会议。
    2)各校可根据本校工作实际,就学校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准备书面交流材料(交流材料请打印150份,自行带到会上)。交流材料不要求面面俱到,重点要突出本校的特色。
    3)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每人另交会务费(含培训费)400元。
    4)请各学校于3月10日前将参加会议同志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含手机或小灵通)告我厅高教处。联系人:刘成,联系电话:027-87328180,传真:027-87328180。
    5)会议将于3月14日14:00安排交通车去鄂州职业大学,需要乘车的同志,在报名时一并告之。集中乘车地点:省教育厅办公楼东侧。

    五、其他事项
    有关2005年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统计报表样式、指标解释,可以到“中国教育统计网www.stats.edu.cn”浏览或者下载。
    我厅将不再另发会议通知,学校在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厅高教处联系。

 


 二ОО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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