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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0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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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全省高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项任务,为我省高教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中央16号文件、省委8号文件和全国、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励先进,树立榜样、鼓舞士气,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先进集体分设:先进高校和先进基层单位;先进个人分设:优秀辅导员标兵、优秀班主任标兵和先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1、先进高校:各普通高校
    2、先进基层单位:各高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院)、团委及基层分党委、党总支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部门。
    3、先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各高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干部、教师(包括学校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及表现突出的专业教师)。
    4、优秀辅导员标兵:各高校学生专职辅导员,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四年以上(含四年)。
    5、优秀班主任标兵:各高校专、兼职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工作四年以上(含四年)。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高校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
    2、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保障机制,努力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全国、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3、认真调查研究和解决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思想创新和工作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有重要经验和重大典型在全国、全省产生很好影响。
    4、积极参加省里组织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二)先进基层单位
    1、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环境。
    2、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取得新经验、新成果。
    3、积极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育、管理、服务合力育人的功能,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服务学生成才成人方面取得明显成果。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三)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治素养。
    2、热爱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业务熟练,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并取得突出理论或实践成果。
    4、优秀辅导员标兵、优秀班主任标兵,除具备上述三项外,还应深入班级、深入寝室、深入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做学生知心朋友,为学生排忧解难。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亲和力、说服力和感召力,工作成效突出,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

    三、名额分配
    推荐表彰名额按各高校在校生规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总人数及近年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绩等因素综合确定。拟表彰先进高校10所左右,先进基层单位200个左右,先进个人300人左右。其中,优秀辅导员标兵10名、优秀班主任标兵10名。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四、材料报送
    1、申报先进高校的,需报送申请报告一份,事迹材料十五份(附软盘)。
    2、推荐为先进基层单位的,需报送《湖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可加附页)。
    3、推荐为先进个人的,需报送《湖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可加附页)。
    4、推荐为优秀辅导员标兵、优秀班主任标兵的,需报送《湖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事迹材料十五份(附软盘)。
各高校务必于12月20日前报送省委高校工委宣传处(武汉市洪山路8号,邮编430071)。独立学院通过主办高校报送。
  
    五、表彰办法
    先进学校:学校申报,专家组考评,省委高校工委审定。
    先进基层单位及先进个人:学校推荐,省委高校工委审定。
    优秀辅导员标兵、优秀班主任标兵:学校推荐,专家组评审,省委高校工委审定。未评上优秀辅导员标兵、优秀班主任标兵的推荐对象直接作为先进个人表彰。
    推荐及评审产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省委高校工委发文表彰。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六、几点要求
    1、评选申报工作由各高校党委负责。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层层推荐,注意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2、各高校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先进基层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3、各高校要以申报、表彰先进为契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促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省委高校工委宣传处、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 张彦昌、谭庆华  联系电话:027-87328009, E-mail: szc123456@126.com


    附件1、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额
    附件2、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申报表
    附件3、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00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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