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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秋季我区免费教科书发放验收工作的通知
200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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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教育局、新华书店:
    我区“两免一补”免费教科书工作已进入发放环节。为做到发放及时,准确无误,确保所有列入“两免一补”享受对象的贫困生都能够“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免费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确定起始年级享受免费教科书的贫困生名单
    为了保证起始年级新生中的贫困生,在开学时能按时领到免费教科书,请各市、县教育局及时部署各相关学校,立即组织对小学、初中新入学贫困生的评定工作。在新生入学报名时,通知需申请资助的学生按规定提交经村委会等相关单位、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验证无误后,在下达给各学校的贫困生指标范围内,按自治区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标准和步骤,由学校、村委会、学生代表等组成审核小组进行遴选评定,并将学生名单分别在学校、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学校将学生名单报县(市)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定。此项工作应在秋季开学前完成,以保证新生入学时能够顺利领到免费教科书,实现“课前到书”的目标。
    非起始年级的贫困生,原则上按2005年春季所确定的名单执行。
    二、认真做好普通贫困生免费教科书的发放验收
    (一)验收对象。2005年秋季学期,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普通贫困生(含随班就读的特教生)所享受的免费教科书。
    (二)验收依据。各地、各学校要按照自治区下达、各县(市、区)分解落实的贫困生指标数,严格区分课改与非课改年级,根据免费教科书的科目及自治区规定的教材版本等,认真进行验收和发放,确保其科目、版本与贫困生所在年级一致。
    (三)程序及要求
    1.各学校在验收无误后,填写免费教科书发放验收表(附表一至四),并分别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县新华书店;
    2.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汇总,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新华书店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后,报送地级市和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各1份)、报广西新华书店集团公司或广西万里成普教发行社(1份)。
    3.验收表上,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验收员都要签字,还要加盖公章。新华书店或书刊发行站负责人,也要签字。
    4.除验收表外,应同时上报电子文本。电子文本请直接发送到:xiuyan2059@yahoo.com.cn(自治区教育厅)和kincky860@sina.com(广西新华书店集团)。
    二、准确统计特教学校(班)贫困生免费教科书的订购情况
    由于特教学校(班)的盲、聋哑、弱智教育教材早已订购,因此,请各市、县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班)将2005年秋季学期为特教贫困生所订教材书目及订书款数,填写特教教材订购表(附表五至十),直接报自治区教育厅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经审核无误后,自治区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小组将按照订书款数(以发票为准),将书款直接付给各特教学校(或特教班),由各学校(班)足额退还给各特教贫困生。
填报要求:特教教材订购表及电子表格的上报要求同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免费教科书发放验收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发现免费教科书数据或版本有误,要迅速与当地新华书店或教育书刊发行站联系,及时纠正,以免影响课前到书。
各县(市、区)要在开学后一周内进行自查,各地级市要在开学后第二周进行抽查,自治区将从开学的第三周起,分片进行随机督查,届时不再通知。
    (二)为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在此重申自治区人民政府实行的责任追究制:凡上报数据有误,造成免费教科书在采购、发放过程中出现错误的(含擅自更换教科书版本),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且有关责任人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请各市、县认真总结“两免一补”实施工作的成绩、问题和经验,形成书面材料(1份),连同上述表格材料,于9月10日前报自治区教育厅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四)本通知的附表一至十,已挂在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上,可直接下载。网址是:WWW.gxedu.gov.cn。联系人:吴秀燕,电话:0771-5322171转2117。

    附件:1.免费教科书验收附表(表一至表四)     

          2.免费教科书验收附表(表五至表十)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二○○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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