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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2005年工作要点
200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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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委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巩固教育成果,继续深化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开创教育事业新局面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不断提高领导和推动全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和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把教育的发展融入到全省经济发展的大局中去,科学定位、科学规划、科学决策、科学推进。

2、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深入扎实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全省教育工作者为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3、做好《甘肃省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建立规划实施的科学评价体系,加强目标监管,正确处理规模扩大和质量提高的关系,切实把握好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节奏,促进全省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强化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宏观管理,加强对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重要地位的战略思考。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分析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提高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能力和水平。

5、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整合宣传资源,大力宣传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改革思路和重大部署。加强对教育新风、教育系统先进典型、教育工作成就、教育项目成绩及经验等的宣传。积极开展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观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6、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把德育放在整个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科学制定德育目标和德育内容,建立和完善德育工作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相互衔接的途径和方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7、积极推进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全面推行新课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教学研究,建立健全新课程校本教研制度。加强对新课程实施工作的指导、监测、评估和投入,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巩固新课程实验工作成果,推动新课程实验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加大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初中毕业会考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加强综合实践课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

8、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体系。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活动,加强诚信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大力推进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不断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德育课程体系,把德育内容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中去。积极推动校外德育基地和活动场所建设,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全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积极推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组织开展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历史教育。继续做好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进公寓、进社团工作。筹备建立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网站。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高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努力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三贴近”。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继续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慎重的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机制,维护高校稳定。

10、筹备召开第十三次全省高等学校党建工作会议,学习贯彻第十三次全国高等学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贯彻《甘肃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甘肃省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从严治教”,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举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

11、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继续提高体育课、艺术教育课和国防教育课开课率和教学质量,整合和落实健康教育课程,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预防艾滋病和毒品预防教育。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系统,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学校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制。做好第九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和首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的训练和参赛工作,搞好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

三、落实农村教育重中之重地位,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2、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促进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两基”攻坚责任,加大“两基”攻坚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两免一补”工作,切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实施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确保西和县、临夏县、合作市、临潭县按期实现“两基”目标,使全省实现“两基”的县达到68个。继续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地区和妇女扫盲教育工作,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

13、以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以面向学生应用为目标,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确保教育公平和公正。积极构建三种模式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平台,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和教师培训服务,为农民文化、科技和卫生知识培训服务。

14、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高中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积极推动高中教育快速健康发展。认真实施高中建设项目,坚持不断壮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县城和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优先发展高中教育的发展思路,加大社会力量办学力度,稳步适度扩大高中教育规模。加强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性高中年检复查工作,充分发挥省级示范性高中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15、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管理责任。健全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加强对财政困难县的支持力度。积极督促政府完善“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的投入保障机制。

16、继续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和校长聘任制,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考、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办法,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建立健全教师奖惩制度,激励教师更好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清理整顿代课人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以建立县级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为重点,大力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加大教师交流工作力度,促进教师合理流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努力建设一支“德业双馨”的教师队伍。

17、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务实指导、提前介入、动态验收,加强对“两基”攻坚全过程的检查指导和跟踪监测。不断完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规范评估行为,继续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搞好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推进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加强督导机构建设和队伍培训,不断完善督导和监测手段。

四、以就业为导向,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18、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特色,以质量为保障,切实转变职业教育办学思想、办学模式、办学机制。坚持面向市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按照就业市场需求配置教学资源,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院校的定位和方向。按照订单式培养的要求促使职业院校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采取开放、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坚持学历教育和中短期培训并重。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与其它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团结各方力量,努力营造促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19、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努力使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年递增保持在10%以上。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继续扩大和提高城市对农村、东部对西部的联合招生与合作办学规模和水平,不断探索职业教育招生与就业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密切与企业和人才、劳务市场的合作,完善职业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制度,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20、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重点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建设。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改变重理论、轻技能的教学模式,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利用评估手段促进职业学校增加投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

21、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利用好现有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切实做好实训基地建设的科学规划工作,努力建设一批辐射面宽、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能适应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实训基地。逐步建立职业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和企业实践制度,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切实突出职业教育技能特色。

22、健全和完善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从业技能和致富能力。重点支持一县办好一所职业技术学校或一所县级职教中心,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布局。积极开展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继续推进“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

23、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积极推进学校与企业、社区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习型社会。

五、稳步扩大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4、继续坚持扩招政策,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争取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努力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目标。正确处理高等教育扩招带来的新问题,统筹高等教育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推动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稳步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利用科研单位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的优势,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的研究生培养示范基地和导师队伍建设。设立研究生培养导师科研资助计划,提高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

25、以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持续增强和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2002-2005年度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推动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培养质量的合格评估工作,加强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工作的组织推荐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申报工作。

26、认真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适应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培养各种类型的高层次人才。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强化教师教学工作制度,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大力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重点建设40门省级精品课程,进一步扩大精品课程免费开放范围。做好教育部对兰州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进行评估的各项工作,启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筹备召开第二次全省普通高校教学工作会议。

27、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高等教育与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紧密结合。加强高校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积极争取重大科研任务,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继续加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大学科技园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支持和规范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专利申请和转化。强化科研管理,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建设。

28、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紧密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建设充分反映当代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大问题展开科学研究。改革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体制,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

29、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师聘任制。组织实施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甘肃省“333科技人才工程”和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带动不同层次的人才梯队成长。加大引进海外智力工作力度,鼓励和支持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强化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形成青年拔尖人才成长的绿色通道。

30、积极推进高等学校管理、办学体制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继续巩固和发展高等学校“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改革成果,积极做好合并院校的学科融合优化工作和有关院校的合并、升本工作,适时推进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新的调整。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的快速发展,促进民办学校扩大招生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办学质量。依法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加强管理和引导。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总结改革经验,稳步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后勤社会化改革试点范围。

31、切实做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强毕业生理想教育、就业教育和创业教育,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到基层、到少数民族地区、到边远山区、到农村的就业渠道。鼓励大学生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用好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国家助学体系,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运行,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鼓励大学生勤工俭学,确保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统筹发展,提高教育整体水平

32、贯彻落实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加大扶持力度,全力打好民族地区“两基”攻坚战。利用好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积极争取国际组织教育项目和国内外教育捐款,进一步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继续组织实施好天津与我省的对口支援、省内对口支援和高校对口支援工作,做好天津市为我省贫困民族县增加培养本科生计划的落实工作。积极争取并完成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协调完成新疆、青海、内蒙古等省(区)的对等招生工作和省内各类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工作。

33、认真贯彻《甘肃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抓住小学适龄儿童减少,部分教育资源需要调整的机遇,加快学前教育的发展。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开展幼儿教育专项督导,推动幼儿教育改革。关注弱势群体,做好特殊教育工作。

34、扩大开放,进一步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组织实施“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家双边协议项目”, “春晖计划项目”,稳步扩大公派留学规模,大力引进国外优秀留学人员。紧密联系国外志愿者机构,加强与国际多边组织的教育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探索中外合作办学的有效途径。继续做好出国团组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保证考察任务圆满完成。

    35、继续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兰州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启动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研制开发“甘肃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继续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扩大窗口行业测试范围。

36、不断增加教育投入,确保发展需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切实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照“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研究建立高校贷款风险责任制,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促进财政转移支付及时到位,确保专项专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快事业发展。继续加强对教育系统预算内外收支、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工作。

37、抓项目,促发展。全面贯彻“发展抓项目”的战略要求,加大教育项目管理和争取工作力度。总结项目实施经验,整合现有项目资源,切实做好项目实施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用项目成绩争取更多的国内外教育项目。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检查指导,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七、强化管理,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38、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和政策研究。加快教育立法步伐,积极做好《甘肃省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出台的后期工作,完成《甘肃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的起草和论证工作,抓紧进行《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等法规的调研工作。大力开展教育宏观政策研究和教育理论研究,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行政审批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39、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果。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继续实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全面实行收费标准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等各种形式的乱收费。继续稳定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和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责任,禁止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行为。认真查处典型案件和顶风作案者,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40、深化考试制度改革,严格招生考试管理,确保高考以及各类国家考试的安全和公平公正。全力做好试题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整肃工作,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行“阳光招生”。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招生办法,继续完善高校招生自我约束机制。认真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安排和落实工作。

41、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执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努力构建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防体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加大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大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42、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构建服务型机关。牢记“两个务必”,倡导勤政敬业,厉行勤俭节约,精减会议文件,推进电子政务,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大局意识,克服各自为政,加强联系沟通,注重协调配合,发挥团队精神,提高工作水平。做好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对青年干部的培养。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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