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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00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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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高委〔2004〕6号

 

各高等学校、厅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组织学习两个《条例》专题纪律教育活动(简称“学习两个《条例》专题纪律教育活动”)。根据省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习两个《条例》专题纪律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专题纪律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理解、熟悉和掌握两个《条例》,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增强纪律意识,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严格遵守《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各项纪律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为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教育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活动办法

    这次专题纪律教育活动从5月份开始,分学习宣传、讨论整改、督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整个活动初步定在年底前结束。专题教育活动按照时间安排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把每一个活动的步骤都落实好,不断把纪律教育引向深入。

1、学习宣传阶段。

    在前一个时期学习的基础上,各高等学校和省教育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要按照中央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的通知要求,继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两个《条例》。要把所有的党员干部纳入学习范围,不留死角,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要重点抓好两个《条例》本身的学习,通过系统地研读,熟悉内容,掌握具体要求。同时要学习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两个《条例》辅导材料和省纪委编印的《纪律教育读本》;组织观看中央纪委摄制的两个《条例》学习辅导讲座电教片;认真阅读《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学习纲要》,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报告等。

    高等学校和省教育厅机关及厅直属各单位都要制定学习方案,提出学习要求,配备学习材料。要把学习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计划,纳入干部培训计划,纳入业余党校的教学内容。学习可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和讨论交流相结合、统一培训和单位自我组织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刊物、网络、板报等媒体作用,组织撰写一些理论文章,开办一些学习专栏,宣传一些先进典型,搞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讨论整改阶段。

    结合两个《条例》的学习,在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加强党内监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讨论。讨论围绕“如何在新的形势下运用条例加强监督”、“如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政绩观上如何做到实事求是”等内容进行。讨论方式可通过座谈会、民主生活会、专题研讨会和发表学习文章等。

    要密切结合本学校、本单位的实际,对照两个《条例》规定,认真查找在实施监督和执行纪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失责失严、执纪偏宽偏软的问题;要对照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列举的十个方面不求真务实的表现,认真解决作风不实、不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权谋私、铺张浪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对照本学校、本单位贯彻执行省委“一个高举”、“两个加强”重大方针和“两抓”、“两放”重要举措的情况,认真解决存在的思想僵化、措施不力、行为缓慢的问题;要对照本学校、本单位教育、教学和业务工作的实际,认真解决为追求政绩盲目樊比、贪大求奢、急功近利、浮夸造假的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条梳理,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并上报省教育厅党组和省高校工委的专题教育活动办公室。

    在这次专题教育活动中,全省教育系统统一组织4项活动:(1)高等学校和省教育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每人撰写一篇学习文章或论文;(2)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组反腐倡廉电教片;(3)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举办的党纪条规测试和知识竞赛;(4)总结宣传敢于监督、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

3、督查总结阶段。

    专题教育活动后期,省教育厅党组和省高校工委组织人力,对这次专题教育进行督查总结。各高校和厅直属单位也要组织督查总结,并要向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教育活动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

三、几点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习两个《条例》专题纪律教育活动由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统一组织,省高校纪工委(省教育厅纪检组)牵头,会同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宣传部和省教育厅机关党委共同组织实施。各高校和厅直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抓教育活动落实和督查。

    二是精心组织。各高校和厅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是抓好落实。这次专题教育活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密切联系全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工作的实际,联系党的建设的现状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实际。通过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使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纠正违反两个《条例》规定的行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保障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和纪律规定的执行;解决好领导干部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有效地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四是严格检查。各高校和厅直属单位的党组织要加强对专题教育活动的检查指导,保证专题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防止走过场。要把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教育活动的主线,作为教育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对组织不力、学习内容不落实、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学校和单位,及时指出并要求补课,务求取得实效。

 

 

 

二 O O 四 年 五 月 十 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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