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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示范项目设备验收及安装工作的通知
200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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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州)教育局(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示范项目设备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04]2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实施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试点示范项目)已完成招标采购工作,现已进入设备发货、安装阶段。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试点示范项目设备验收工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把关,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杜绝任何渎职、推诿扯皮现象。在甘肃省电教中心统一指导下,各市(地、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设备验收及安装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监督实施进程和效果,对已确定的项目学校,坚持名单不变、标准不变,确有需要变更和调整,必须经由省项目办批准。

    二、项目市(地、州)在项目的实施中要加强设备的管理工作,县级项目管理单位在设备下发前必须和项目学校签定管理、使用责任书,所有文档、账目必须完整无缺,并报市级项目管理单位备案。在设备配发环节上要采取先培训后发放的方法,保证设备下发后的完整性和使用中的安全性。

    三、根据教育部项目办公室通知,模式一、模式二设备的发货和模式三计算机教室的建设安装于2004年5月8日同时开始, 其中模式一和模式二的设备发送到县,由市(地、州)负责设备安装的组织工作,为保证整个项目设备的快速安装和调试,各项目县电教馆(中心)要协调项目学校、以受训教师为主体开展建设工作,在到货之前完成项目设备安装环境准备工作,包括设备用房、电力配备、安全设施、卫星天线基座准备等。模式三设备发送到项目学校,由中标厂家负责安装和集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到货后及时进行设备接收、安装、验收工作,确保7月15日完成全部工作。

    四、设备和安装的验收依据为《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示范项目设备验收表编制与填写说明》(见附件1),各级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根据验收依据开展验收工作。

    五 、设备到达项目县后,必须总体查看外包装,清点数量,检查设备包装箱内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使用手册及该设备必备零配件。模式一一次到货20台以内的抽选10台,21台一200台抽选20台,200台以上抽选30台进行通电测试。模式二、三的设备必须逐箱查看,全部进行通电测试。

    六、对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设备应要求厂商尽快调换;验收全部合格后,应认真填写《设备到货初验表》(见附件2),由县级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加公章之后,将《设备到货初验表》交给厂商代表。设备接收、初验、交表工作须在十天内完成。

    七、设备全部到项目校后,进行安装和最终验收。模式二达到能够接收卫星电视节目和数据节目的目的,模式三计算机教室要能够用教学光盘和卫星数据节目进行网络教学。安装全部合格并能正常使用后,认真填写《设备安装验收表》。各市(地、州)验收合格之后,省项目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对所有项目学校进行抽查复验,根据实际情况核对被抽查项目学校的《设备到货初验表》和《设备安装验收表》各项内容,排除施工隐患,整顿存在问题。

    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迅速安排实施。

联系方式:

地址邮编: 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教育大厦二楼

联系人:      林 

联系电话: (0931)8821248

传  真:      (0931)8721163

E-mail:    llpeng9185@163.com

linpeng@gsedu.gov.cn   

验收表下载网址: www.gsedu.cn

附件:1、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示范项目设备验收表编制与填写说明

2.设备到货初验表

3.设备安装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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