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政策法规 > 省级政策法规 > 福建
关于2005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2006-03-16    

字体大小:

闽教师〔2005〕15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教人[2003]3号)和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6号),现将2005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单位、招生学科(专业)和招生限额

      2005年全国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单位、招生学科(专业)及招生限额,见附件1(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网站国务院学位办栏目查询)。其中,2005年厦门大学招生限额自定,其它6个省内招生单位共招收1400人(华侨大学180人、福州大学390人、福建师大510人、福建农林大学160人、福建医科大学100人、福建中医学院60人)。

    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限额按招生单位下达,在总招生限额内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各二级学科招生人数,除备注为“限招”学科、专业为10人外,每个招生单位的每个二级学科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二、报考工作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报考对象和条件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以上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

(二)报考要求

    1、考生在报考(或被推荐)招生单位时,以省内的院校为主,就近入学,以保证学习时间和减少学习费用。

    2、除因其他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省内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3、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本人申请、任职学校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的教师本人应向任职学校提出申请,经任职学校同意推荐,并须与任职学校签订培养合同(可以约定获得硕士学位后回任职学校工作以及违背合同的责任等)。

    4、从事国防教育教学的教师,只能报考厦门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的高等教育学。

    5、非军队高等院校教师不得报考军队院校。

(三)报名办法和报名时间、地点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25日,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31日。为保证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厅指定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统一负责我省高校教师的报名工作。

    报考者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主页(网址为:www.fjnu.edu.cn/yjsc)或厦门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yjsy.xmu.edu.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到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或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个科目80元)、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应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有关招生学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现场报名时应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名确认。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准考证》领取时间由福建师大研究生处、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对考生资格审查的可操作性,今年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即可。报考者本人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此表可在招生院校获取或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 www.cdgdc.edu.cn/scb.zip),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报考者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由考生将资格审查表和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一并交有关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详见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可登录相关招生单位网站查询)要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位办【2005】36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案。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经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于录取考生资格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予以通报或停止招生等处理。

三、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的科目是: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

    1、“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报考者可向福建师大研究生处购买。

    2、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统一组织,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有关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的考试信息,将由各招生单位于7月10日前在本校网站公布。

    3、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具体要求由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二)考试时间

    1、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3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3日
上午:8:30—11:30 10月23日
下午:14:30—17:30
GCT 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


    2、政治理论考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三)考试地点

    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科目(GCT、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的考点分别设在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注:在哪所学校报名就在哪所学校考试),具体考试场所见《准考证》。各项考务工作分别由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负责。

四、录取工作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高等学校尽快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教师中,广泛动员和支持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报考;对被录取的教师,应调整工作安排,保证其完成学业。

    (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学费标准,参照委托培养研究生标准收取,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须报当地物价部门批准。

    (三)各招生单位录取考生的联考成绩,将进行排序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本通知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告我厅师资管理处(联系电话:87091375、87844868)。有关报名和考试工作的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福建师大研究生处(网址:www.fjnu.edu.cn/yjsc;联系电话:0591-83465382)或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网址:yjsy.xmu.edu.cn;联系电话:0592-2180887)咨询或登录相关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附件:
1、2005年全国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单
位、招生学科(专业)及招生限额
2、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
 
二○○五年七月一日


附件.doc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