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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200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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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教综〔2005〕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学校:

    2005年,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等精神,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继续把推行校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提高教育管理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通过校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坚持民主管理,把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条件,努力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本质要求。

一、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部署,加强宣传发动(2月-3月)

    1、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开展权力观教育,促进教育系统推行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

    2、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组织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校务公开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工作人员,确保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3、联系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按照省公开办和省校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联系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校园网等载体,加大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提高开展校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宣传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指导和推动各类学校深化校务公开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工作(4月-8月)

    1、进一步推进教育收费情况的公开。大力推行“阳光收费”,坚持实行收费听证制度,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政策,所有涉及学生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向社会公示,没有公示的收费,学生可以拒绝交纳,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推行“阳光招生”。要全力以赴实施好中小学招生和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事项查处结果“六公开”。

    3、进一步开展好“抓本级”工作。大力推动高校二级学院、厅属中专学校的校务公开,有针对地开展校务公开情况的调研,进一步拓展校务公开工作范围,完善公开程序,健全公开制度,促进校务公开的全面深化。

    4、结合“阳光收费”和“阳光招生”工作,在认真抓好校务公开十项内容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教材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全年性工作)。

(三)组织专项评估,加强监督检查(9月-10月)

    1、以评估促规范。根据《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评估标准》,组织专项评估工作,将评估情况作为衡量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依据,推动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2、多种监督相结合。采取平时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组织监督、师生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结合秋季收费检查和行风建设,对学校校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明察暗访,并通报检查情况。

(四)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11月-12月)

    1、根据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校务公开评估检查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各校开展校务公开的好做法,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解决和改进的办法。

    2、积极开展经验交流。通过召开校务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多方面进行工作研讨,积极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对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

    3、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通过评估和检查,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拓展公开的形式,完善公开的程序,健全公开的制度,切实巩固校务公开工作成果,扎实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

二、工作要求

(一)拓宽公开内容

    要根据教育的特点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拓宽公开的内容,切实做到“五个结合”,把校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规范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结合起来,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教代会、工会的作用结合起来,不断深入推进,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二)创新工作方法

    要不断创新校务公开的形式、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方法。要积极推广“点题公开”的做法和经验,加强校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全面推开校务公开评估工作。通过评估,督促检查,促进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经常化。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化手段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各院校都要在校园网中开设“校务公开”栏目,积极发挥“窗口”作用,提高校务公开的覆盖面,提高校务公开的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

    要结合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组织行风监督员加强对学校校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认真查找校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查,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克服,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三、主要措施

(一)抓学习,提高认识

    各校务公开办要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委七届八次全会和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把校务公开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力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推进。要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校务公开工作要与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克服和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使之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抓宣传,培育典型

    各单位要营造氛围,利用公开宣传栏、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使广大教职员工感受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是体现了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依靠人民群众办好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形成了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是起到了聚民心、聚民智、聚民力的作用。各单位要不断地巩固校务公开工作的成果,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把校务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

(三)抓责任,健全机制

    各级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充实人员。要重申和强调完善与健全“两个机制”,即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一个以学校行政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和机制,一个以纪检监察和工会为主的监督机制。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只有搞好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才能确保校务公开的不断深化、巩固和发展。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不推诿、不扯皮,确保校务公开工作协调运转,取得更好效果。

(四)抓评估,规范行为

    按照省推行办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推进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全面开展的要求,今年省校务公开办将开展《评估标准》活动,以此来推动“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活动和带动校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各单位要根据《评估标准》内容,严格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学校管理,尤其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招生和收费行为,要以“阳光收费”“阳光招生”促进教育收费、考试招生行为,坚决杜绝一切暗箱操作、违规操作。要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规范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的校务公开体系,严格规范校务公开的内容、程序、评价标准等。要把校务公开与学校的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校务公开上升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方式。校务公开不只是校务公布,要通过公开形成上下多方面的互动机制,实现学校的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和有效监督。

(五)抓检查,督促整改

    各单位要组织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采取点与面、明与暗、专项与综合、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特别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作为重点来检查。各校务公开办通过不断调研和察访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把校务公开推向深入。厅直属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省校务公开办将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检查或抽查。对各单位开展督察的情况,省校务公开办将进行通报。

 

福建省教育厅

二○○五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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