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基〔2005〕2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推进我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区、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实验区、实验校)建设,加强实验研究,总结推广实验成果,增强实验区、实验校的示范辐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实验研究,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构建符合新课程理念的多样化的新型教学结构,逐步实现教学资源呈现方式、师生互动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提高学校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努力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和综合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目标任务
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区、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学校开展实验研究工作,要达到如下的目标任务:
1、确定发展目标。实验区、实验校要从实际出发,研究确定教育技术实验的发展目标,成为当地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的基地和示范辐射的现场。
2、开展专题研究。实验区、实验校应认真开展基于教学实践的教育信息化课题研究,加强过程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同时,发挥群体优势,加强合作交流,提高课题研究水平。
3、建设数字化教学环境和平台。要结合各地实际,建设相应功能的现代化教学环境,注重“硬件”、“软件”、“潜件”建设的协调发展,从实用、够用、好用的角度,系统考虑环境的建设,努力实现设施设备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4、积极开发应用教学资源。根据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一些针对性强,效果好、有突破的教学软件、教学案例,并不断完善提高。同时,通过交流等方式,充实学校的教学资源,并广泛深入地应用于日常教学活动中。
5、开展信息化环境下课堂教学改革实验。围绕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以学科课堂教学为载体,开展信息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研究,将课题研究过程充分呈现于日常课堂教学活动中。
6、加强教师培训与研修。树立教育教学实践是教师成长的根本途径理念,有计划地组织学校开展师资培训工作,在落实常规培训和教研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以解决课题研究实践中的问题为核心的以校为本教研活动,加快教师专业成长。
7、要重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建立省级实验校开放日、开放周活动制度,各实验校每年应举办1至2次以当地学校为主体,区域内外学校广泛参加的教育技术专题研究活动,以点带面,辐射推广,形成区域教育信息化的整体效益。每所实验学校应确立3至5所农村中小学作为合作研究学校,使农村中小学充分分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三、组织管理
实验区、实验校的实验研究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由厅基础教育处宏观指导,省电教馆具体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管理和专业支持机构,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地区的实验工作。各实验区、实验校承担具体的实验研究工作。
实验研究工作原则上三年进行一次省级专题评估和成果验收。通过评估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交流推广成功经验,并根据实验研究进展情况重新公布名单。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限期整改(一般为一年),对整改后仍无明显改进的,取消实验区、实验校资格。
福建省教育厅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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