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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及市场活动安排的通知
200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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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秘学[2003]67号
 

各高等学校、有关中专学校:

    为切实做好“非典”防控工作,减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大范围流动,坚决阻断“非典”进校园和在校园传播,经研究,决定对近期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及就业市场活动安排作出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暂停组织校内外有关毕业生招聘会和就业市场活动。根据省市防控“非典”的有关规定,近期内暂不允许毕业生外出联系工作或参加面试、试讲等相关的人才招聘活动。对用人单位登门招聘的,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处置外来人员的有关规定,外来人员一般不得与毕业生直接接触。

    二、对已去校外联系工作或在用人单位进行在岗实习的毕业生,回校后要严格按照学校防控“非典”的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经两周以上隔离观察诊断为健康者,方可转入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

    三、要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积极为毕业生择业提供服务。目前,省级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主要以网上市场方式进行,实行网上发布需求信息,网上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操作办法见附件)。学校也要积极开展网上市场活动,把网上推荐的措施考虑得周到些。力求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把“非典”疫情给毕业生就业工作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四、要认真开展毕业教育活动,努力做好毕业生派遣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省派遣工作意见另发)。

    五、对少数中专学校尚未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核的,目前可申请暂缓进行。

    各校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思想工作,向毕业生讲明就业工作及市场活动调整的理由,确保学校的稳定。各校在就业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高校学生处或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附件: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场活动安排意见

 

安徽省教育厅
2003年5月6日

 


附件:

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场活动安排意见


    为适应积极防控非典工作的新情况,继续做好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近期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市场活动安排将全部采取网上招聘的方式进行,即以网上市场替代常设市场,具体方法如下:
    1、对于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由院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建立毕业生就业电子推荐表(见附表)。
    2、中心、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协作组和大中专院校继续发布招聘信息。
    3、院校将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向全校毕业生发布,并组织学生自愿报名。
    4、院校将初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信息表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心”信箱:ahbys@ahedu.gov.cn
    5、用人单位通过审核毕业生电子推荐表确定聘用人选。
    6、对于被确定聘用的学生,由“中心”协调用人单位,待疫情稳定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再通知学生上岗。
    7、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51-3608881   3688886
 

      联系人:侯金章   王素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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