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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启动
2013-06-18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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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启动 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五项优惠政策

  光明日报北京6月17日电(记者刘小兵)首都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启动仪式17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世纪馆举行,“投笔从戎彰显青春本色建功军营实现强国梦想”等一条条征兵标语横幅让人热血沸腾。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的千余名大学生参加了活动,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代表向全市高校大学生发出响应祖国号召、踊跃报名参军、投笔从戎报效祖国的倡议。

  仪式上,退役后复学的大学生、优秀现役大学生军人和已就业的退役大学生代表讲述了他们在部队服役和成长的经历,让大家了解大学生士兵在部队的知识优势、智力优势,从而明确只要不懈努力,就能够在军营实现人生价值的信念。仪式后,与会领导为大学生发放了征兵政策宣传册,航天员景海鹏、刘洋等部队典型以及陆海空武警代表与大学生进行了互动交流。

  启动仪式由国防部征兵办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同北京市征兵办、北京市教委联合主办。据国防部征兵办主任、总参动员部部长牟明滨介绍,大学生应征入伍除享受普通青年入伍的优待外,还有优先参军、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与就业安置优惠等5项优惠政策,并在部队提干、报考军队院校、选取士官等方面也享有一定的优先条件。

  延伸阅读

  大学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

  (1)优先参军政策。大学生参军,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入伍的政策。

  (2)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备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军官。大学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3)考研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按报考人数30%比例录取入读普通本科。

  (4)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5)就业安置优惠。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根据当地政策,还可领取经济补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享受国家扶持就业方面的其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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