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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1993年工作要点
200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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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1993年工作的指导思想
  
    邓小平同志1992年年初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我国教育事业继续前进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为进一步推动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因此,教育战线各级领导199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就是紧密联系教育工作的实际,继续抓紧抓好对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和十四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用党的基本路线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教育广大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实事求是,不断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是新时期教育工作的纲领,明确了九十年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政方针;1992年国家教委相继召开的全国高等学校党建工作会议、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全国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基础教育工作的山东研讨会和河南现场会以及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体现了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和十四大精神,研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教育工作,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改革的重大措施。因此,1993年教育战线的主要任务,是认真组织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检查落实1992年国家教委召开的一系列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实干,加快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探索与研究新形势下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保持清醒头脑,及时处理好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使教育更好地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1993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领导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并完善宏观管理,坚决精简会议和文件,少讲空话,多办实事,切实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二、组织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修改、下发国家教委党组《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检查、落实。
  
    三、关于基础教育
  
    大力加强基础教育,加快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步伐,坚决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评估检查和表彰奖励制度,表彰一批先进的县(市);制订1993??2000年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规划,抓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
  
    筹备、召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山东现场会和全国“两基两全”工作国际研讨会。
  
    进一步加强全国中小学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解决损害教师利益的各种问题;召开全国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工作会议。
  
    改革高中阶段教育,完善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召开高中工作会议。
  
    继续加强师范教育和重点师范学校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四、关于职业技术教育
  
    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继续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大力转变办学机制,走“产教结合”的新路子;坚决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积极推进中专教育改革;利用贷款发展校办产业,制订全国重点职业技术学校的标准,推动全国职业技术教育骨干学校的建设;建立并完善职业技术教育服务体系。
  
    五、关于成人教育
  
    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并加速实现岗位培训制度化,加快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全面落实成人高教会议精神,成立成人高等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协调委员会,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宏观指导,积极支持与正确引导社会力量办学,研究发展社会力量办学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建立成人教育研究、培训体系。
  
    组织落实年内扫除400万青壮年文盲的任务,公布并表彰达到高标准扫盲的县(市)。
  
    进一步加强电化教育,抓好一批电教试点县;年内争取开通第三套卫星电视教育节目。  
  
    六、关于高等教育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全面推进高等教育的各项改革,全面落实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修订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抓好体制改革试点和推广工作,积极推进教学改革;继续抓好高等学校布局的调整、完善工作,建立高等学校审批办法;提出深化高校拨款、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等制度的改革方案,研究制订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
  
    加强高等学校政治理论工作的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的改革;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筹备召开第四次高校党建会,继续做好稳定高校局势的工作。
  
    进一步组织落实“211工程”,确定第一批“211工程”高校名单;继续采取措施,解决高校青年教师和青年干部的培养和住房问题。
  
    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逐步落实有关改革措施;总结和检查重点学科建设情况,提出重点学科的建设规划,抓紧完成有关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工作,改革高等学校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论证并启动一批能向产业化延伸的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高新科技大型项目;开辟科技贷款渠道,建立科技开发风险投资机制;完成委直属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与布局规划。
  
    七、关于教育外事和留学生工作
  
    筹备、召开全国教育外事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加强和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工作。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中国公民出国留学的规定,研究提出进一步改革出国留学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留学回国工作。
  
    八、关于综合性工作

   修订并实施教育事业发展“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
 
    加快教育立法工作。国家教委在继续起草和修改《教育法》、《职业技术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同时,抓紧制定《民办学校条例》、《境外民间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条例》和《残疾人教育条例》,各地也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加快制订地方性法规;继续做好教育形势分析工作。  
 
    理顺并下放高校、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和任免程序,下发有关文件;制订《关于加强后备干部建设的意见》和《加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研究制定工资改革方案,努力解决教师队伍的工资待遇、住房、医疗和离退休问题;改进教师职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继续搞好教师节庆祝活动,制订贯彻《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暂行规定》的实施方案,表彰一批全国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和特级教师。
 
    加强教育宣传工作,改进“中国教育报”、“中国高等教育”与“人民教育”杂志和教育电视台的质量,提高效益。
 
    坚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城乡教育费附加征管办法,制定加强收费管理的法规和意见;建立和完善奖、贷学金制度和办法;建立教育基金会和教育发展信托金融机构,以金融、信贷方式融通教育资金;建立经费使用效益评估指标体系。
   
    提出研究改革高校单一的国家财政拨款体制和实行基金制的方案,改进基建补助投资管理方法;加强统计信息工作。
 
    继续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在抓好实验县的基础上,建立一批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大力推进燎原计划示范乡的评估、达标工作。
   
    进一步加快城市教育、企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城市、企业实行市场经济以后的办学新机制。
 
    重视和加强教育科研工作,调整健全领导机构,提高教育科研的水平和效益。
 
    大力支持和发展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提出高校后勤工作实现社会化、企业化的具体改革方案。
 
    进一步加强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实施新编九年义务教育体育教学大纲,抓好中学升学考试体育试点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增进学生健康的宏观“干预计划”。
 
    加强国家教委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自身建设,改进纪检、行政监察和教育审计工作,贯彻全国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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