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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纠正孩子的“偷窃”行为
200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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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所以在“偷窃”二字上加上引号,是因为不少孩子的“偷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偷窃”。我的女儿也悄悄拿过家里的钱,我狠很地打了她一顿,当我用“犯盗窃罪判刑进监狱”的事例教育她时,她还委屈地说:我没有偷别人的东西,我拿的爸爸妈妈的钱。是啊,如果我们一定要把“小偷”的帽子加在孩子头上,结果会怎样呢?做家长的要了解孩子的想法,正确地加以诱导,相信孩子会改掉不良习惯的。

  3岁前拿别人的东西

  3岁前的孩子看到他喜欢的东西,不与别人打招呼就拿了。这年 龄阶段的孩子不知道别人的东西不能拿,所以家长也不要去责怪。可 以对孩子说,“我们家里也有许多玩具”。

3岁以后拿别人的东西

  真正的“偷窃”行为是发生在4~5岁之后。据一个儿童心理咨询 门诊的资料,44名有不同程度“偷窃”行为的孩子中,6.8%是在4~ 5岁时拿家里的钱;63.7%发生在小学阶段;29.5%到12岁以后才有 “偷窃”的行为。  

孩子需要什么

  一旦家长发现孩子“偷”了东西之后,首先的反应是大吃一惊, 小小年龄就“偷”东西,长大了还了得?接着的行动不是骂、便是打, 以示教育。很少去分析“偷窃”的目的、动机是什么?所以“偷窃” 的行为也不能彻底改掉。有的5~6岁或者10~12岁的孩子偷别人的东 西,其价值数目很小.有时拿来的东西自己家里也有,分析不出其目 的是什么。实际上这类孩子是感情的混乱,他们似乎盲目的企求某样 东西以达到心理上的满足。这类孩子平时心情不愉快、孤独,感情上 得不到满足,尤其10~12发的孩子生活上已能自理,家长平时很少关 心。有的孩子把“偷”来的钱买些小东西送给同学,“笼络”他们, 建立同学之间的感情以弥补家庭感情的不足,消除孤独和苦闷。

孩子有自己的想法

  有的孩子看到同学们的家长给零用钱可以随意购买东西,而自己 的父母认为:从小不能让孩子花钱,花惯了将来大手大脚要乱花钱的; 吃的家里有,所要的文具用品也可以去买,故而不给孩子钱。这类孩 子看到家长手中有钱,而自己又不能得到,长此以往,趁家人不在之 机就拿了家里的钱或别人的钱。极个别的孩子还认为“偷窃”是勇敢 的行为。

对有偷窃行为孩子的对策

  当发现孩子有偷窃行为时家长应明确的表态,反对这种行为,并 且坚持要把偷来的东西还掉达到教育的目的。至于归还的方式要考虑。 往往有的家长故意当众让孩子将东西归还失主以示教育,这种方法不 可取,非但起不到教育的目的,反而会使孩子觉得受到了羞辱。

分析孩子“偷窃”的原因

  首先应从家长本身分析,如孩子在家庭中是否得到了温暖和关怀, 平时是否给他一些零用钱,其数目要与一般的小朋友差不多,可每周 或每月给一次,要对孩子说清楚不能买不清洁、不卫生的东西吃,“积 余归己”。至于孩子拿了这些钱怎么花费掉,也要关心一下,即使买 了一些不恰当的东西也不要过分的批评他,因孩子有自己的爱好。要 让孩子从小学会“经济管理”,所以要付“学费”。孩子手中有了钱 后,看到别人的钱也不稀罕,不会去求他平时“求之不得”的东西, 偷窃的行为也就改掉了。

应了解孩子平时所交往的朋友

  可能孩子的偷窃行为是跟随了别的小朋友。11~12岁有偷窃行为 的孩子,要排除其背后是否有惯偷犯的唆使的可能,当然这种情况是 极少的。

“打”不是好办法

  有的家长认为只有“打”才是改正“偷窃”行为的最好对策。其 实错了,打得厉害、疏远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感情,他会感到更孤独, 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哪一个有“偷窃”行为的孩子是被父母责打后改 掉的?相反,偷窃的行为非但没有改掉,而且不敢回家,流浪在外, 与社会上的浪子交往,被他们所利用,最后走入歧途,甚至会触犯法 律受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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