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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信息发布起风波
2003-06-18    记者 顾兆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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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高招办首次以招标方式,以120万元的价格确定由江苏电信发布普通高校高考及全省成人高考考分查询、录取信息。省高招办主任说,如今年实施成功,以后将沿用此法

  ●考生的分数、录取的信息,是公共信息,还是商业信息?招办这样的教育机构,该不该以独特的垄断信息寻求额外之财?对其收入的支配,谁能进行有效的监督?考生通过声讯电话查询信息,费用为什么就高不就低?

  省招办:考虑的是考生利益

  6月12日,江苏省高招办主任丁金陵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江苏采取招标的方式委托一家通信公司,对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和录取、成人高考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进行发布,是从今年全省34万考生中有20万考生身处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的。省招办将确定一家覆盖面广、最方便考生查询的公司承担信息查询工作。

  江苏省高招办的江兰强调,他们要求中标企业在发布考生分数和录取信息前,必须将收费标准向查询者明示,且须提示考生“您的考分和录取信息,招生部门已经寄出”,不得擅自提价,也不得故意延长时间,或变相收取各种费用,更不得擅自对信息进行二次加工,信息要经省招办最终审定后方可发布。为保证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信息发布公司将为考生提供独有的密码。到目前,中国电信168声讯台开出的120万元标的,符合省招办的要求。考虑到移动、联通用户的需求,省招办将允许中标公司在不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与他们合作。江兰表示,近年来,江苏考生信息的发布一直是多家新闻单位和信息服务部门、各市招办共同承担的,这样的多头管理,使信息发布出现不少违规现象:该保密的信息没有保密,有的单位越权对信息进行二次处理,向考生提供误导甚至错误的信息。比如,某家通信公司就擅自将考生分数段进行统计公布,且这个分数段并不准确,使不少考生的权益受到侵犯。因为多头管理,出了问题互相推诿,使信息无法得以有效管理。

  江兰告诉记者,由于受非典的影响,今年高考的成本较高,资金缺口很大,仅南京市鼓楼区,高考的总费用就高达1000余万元之巨。因此,企业支付的高考信息发布资金,将全部用于全省高考工作的补贴。在市场化的操作过程中,招办还主动邀请纪委给予监督,确保这些费用“取之于考生、用之于考生”。

  江苏电信:初衷是支持教育事业

  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网络部的嵇主任对记者说,他参加了投标的全过程。企业愿意出资120万元购买高考信息发布权,初衷是支持教育事业。他说,由于受非典的影响,今年高考的成本增加了,企业对高考尽一些微薄之力,可以减轻教育部门的一些负担。同时,电信也想借此回报1800万固定电话用户,增加为客户服务的机会。

  出资120万元是经过预算的。他说,今年江苏省普通高校考生和成人高考考生总共近60万人,以平均每分钟声讯电话费1元计,每个考生分别查询一次自己的分数和录取的结果,电信的毛收入大致就是120万元。企业并未指望以此赚钱,但“倒贴”也不行,估计结果是不赔不赚。

  关于声讯电话的收费标准,嵇主任说,全省各市的情况有所区别,每分钟收费在0.8元至2元之间,南京的声讯电话每分钟不会超过1.5元。他估计,每次查询的时间大约在一分钟。这意味着,每次查询的费用至少得付一分钟的声讯电话费。

  一位通过声讯电话查询过其它考试成绩的人告诉记者,在一分钟内,实际上是很难查完的。

  江苏移动:愿意免费提供服务

  在过去的两年内,江苏移动通信公司都参与了该省高考信息的发布。今年,该公司也接到省高招办投标的通知。但是,江苏移动通信公司市场部的廖经理对记者说,她个人认为,高考信息是公共信息,不是商业信息,因此,他们没有简单地应标,而是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表示希望继续往年的合作方式,用短信息继续为考生及家长提供快捷、价廉的服务。该公司表示,如果省高招办愿意采取以往通常的做法,他们愿意改变过去收入分成的方式,发布考生信息的收入,全部交给省高招办。6月12日,在江苏省高招办就招标一事发布新闻后,江苏移动公司又一次通过电话,向江苏省高招办表示,愿意从今年开始向所有考生免费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

  记者把这个信息转告给江苏省高招办,他们的回答是:未接到移动公司这方面的正式申请,而且要报告领导才能定。

  廖经理告诉记者,最近,该公司不断接到考生及家长的电话,咨询和质问为什么今年不能以短消息的方式,为考生提供分数查询的服务?

  她回忆,往年,只要考生或家长以短信预约的方式,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考生的有关信息,每条信息收费1元整。去年,该公司的这项业务的营业收入大约是10万元,不抵为此进行宣传的费用,但他们将收入的4成交给了省高招办。廖经理强调,他们根本就不指望以开展这项业务赚钱,也不指望用这件事扩大自己的影响,只是想表示一如既往为社会、为用户提供快捷、价廉的服务的愿望。

  社会之声:请出示法律依据

  南京绝大多数考生及其家长比较一致的意见是,短信息快捷、价廉,何乐不为?现在有企业愿意免费发布这种信息,考生及其家长焉有不乐之理?

  有人指出,买卖这种信息发布权,对买者来说无可指责;卖者作为国家教育机构的一部分,这样做似乎有点儿过分。如果都如法炮制的话,那政府的公共信息是不是也可以卖给一家通信企业进行有偿发布?因此,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关键要给出法律依据,并且要符合法律程序。

  对此,江苏省高招办的同志认为,考生信息不属于公共信息的范畴。

  高考信息发布权的实质是义利之争。义为外壳,利才是实质。类似的事情,还有不少。企业之争,可以理解,但切不可伤害考生及其家长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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