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综述 > 综合新闻
北京:租借办学须通过安全鉴定
2005-10-10    记者 罗德宏

字体大小:

  今后,本市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流动人口自办学校申报审批时须上校方责任险,并纳入民办学校管理。这是昨天记者从市教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自办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据了解,各区县相关部门将对区域内已批准和未批准的自办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措施,未经批准的立即予以取缔,已经批准的要限期整改。另外,还要加大对出租房屋管理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出租(借)用于办学的房屋的安全性。凡出租房屋用于举办流动人口自办学校的,房屋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鉴定,经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本市共有流动人口自办学校269所,其中已获审批的自办学校有40余所。按照现行的标准,校方责任险的投保额度为生均5元,由学校支付,主要是便于发生意外伤害时维护学生的利益。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北京大学发起高校法律援助共同体组成
· 北京大学关注学生非典时期心理健康
· 北京化工大学与外地高校互认学分
· 北京大学等8院校在鄂录取小语种考生79人
· 北京理工留学人员创业园正式开园
· 北京理工大学留学人员创业园开园
· 北京林业大学启用学生心理素质教育方法
· 北京体育大学喜迎50周年校庆
· 诺贝尔奖获得者受聘北京大学名誉教授
· 北大遥感技术用于神舟:科研成果拔头筹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