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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通知
2016-03-17  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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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语信厅[2016]1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语言资源

  保护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央关于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精神,落实相关任务要求,教育部、国家语委于2015年5月印发了《关于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语言资源调查、保存、展示和开发利用等为核心的各项工作。通知下发后,各地和有关高校积极参与,社会反响良好,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截至目前,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语保工程)已按计划顺利完成2015年度81个少数民族语言(含濒危语言)调查点、53个汉语方言(含濒危方言)调查点和32个语言文化调查点的工作任务。与此同时,完善了管理制度,制定了《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系列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并初步完成了中国语言资源采录展示平台建设工作。

  根据计划,语保工程将用5年时间完成。为此,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专家根据我国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的分布和差异情况,结合各地研究力量,研究制定了《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汉语方言调查点总体规划(2015-2019年)》(简称总体规划,见附件),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点总体规划待进一步完善后,另行下发。2016年,汉语方言调查点共设立319个,为切实落实语保工程总体规划,推动各地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任务,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工程建设

  各省(区、市)语言文字管理部门是汉语方言点调查任务的责任主体。各地要根据调查点总体规划,积极争取把语保工程建设列入本地“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制定本地区调查规划和分年度工作方案,尽快启动、积极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到2019年底前按时完成本地区调查、入库任务。要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特别是本地高校专家的作用,尽快组建调查团队,编写年度设点方案,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的协助下,科学有序地推进工程建设。

  二、落实规范,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

  语保工程的目标是按照统一的工作和技术规范,对语言和方言进行调查、采录、整理和加工,建成大规模、可持续增长的多媒体语言资源库,具有科学性、规范性的特点。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语保工程相关工作和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的中期检查、年度报告、验收等制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三、统筹规划,注重建设成果的开发应用

  语保工程是一项重要的语言文化保护工程,开展语言和方言文化的整理、保存和展示是语保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将其与当地的文化建设规划、重点文化建设项目相结合,注重发挥语言文字资源的独特作用。要在语保工程建设基础上,积极建设本地区的语言文化资源库或数字博物馆,编写出版本地区语言资源集,推进成果的开发应用。

  四、严格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列入语保工程总体规划的调查点将由国家财政经费予以保障。各地各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财经管理制度和《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另行印发),规范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在国家财政经费之外,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安排配套资金、筹集社会资金,用于支持本地语言文化资源库的建设和语言资源集的编写,以及开展总体规划外调查点的工作。

  附件: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汉语方言调查点总体规划(2015-2019年)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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