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改变莫言命运
与大多数人的创作经历相似,莫言最早的阅读是从小人书开始的,小人书读完了就半通不通地硬读大人书。书读得多了,就跃跃欲试地想写。“最初的写作动机很功利、很世俗,希望能靠写作改变自己的命运,吃饱饭,跳出农村。后来真正地走上了创作道路,创作的动机也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上世纪80年代初期,莫言在河北的《莲池》发表了处女作,当时在《花山》当编辑的铁凝还从自然来稿中编发了他的第一篇散文。1984年莫言考上了解放军艺术学院,在老师的指导和文学热潮的刺激下,他悟到很多东西。《透明的红萝卜》、《爆炸》、《金发婴儿》,更使他“名声大震”,《红高粱》被改编成电影,使莫言一夜成名,走向世界。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作家一辈子可能写出很多作品,但人们记住的,也就是那么几部,甚至只有一部。而被记住的这一部,往往并不是作家最好的作品。这也就是说:每部作品都有它自己的命运。”
进入90年代,莫言把精力主要放在了长篇创作上。写出了《十三步》、《酒国》、《丰乳肥臀》等作品。1996年后,他又创作了《牛》、《我们的七叔》、《30年前的长跑比赛》、《野骡子》、《拇指铐》等中短篇小说。
“许多人认为只有长篇小说才能反映广阔的社会生活,只有长篇小说才能奠定一个作家的地位。这样的认识不能说不对,但如果把问题绝对化了就不一定对了。我认为短篇、中篇、长篇不应该是等级递进的关系,而应该是平等并列的关系。写出好的长篇可以成为大家,没写出好的长篇但写出了好的短篇照样可以成为大家,中外文学史上这样的例子很多。”莫言说,在西方,短篇小说集子经常会成为畅销书,一个作家完全可以靠着一个短篇集子奠定自己在文坛的地位,但这种现象在中国从来没有出现过。有时候,读者也需要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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