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特殊教育与康复服务办公室(Office of Special Educ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Services):负责资助那些在生理上有缺陷的儿童的教育,为残疾成人提供职业教育和康复教育服务设施,并就如何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进行研究。
7)职业和成人教育办公室(Office of Vocational and Adult Education):管理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扫盲教育的资金、合同、科研以及技术资助,该办公室与劳工部有合作关系,共同管理“从学校到工作机会计划”,该计划旨在帮助州及地方设计并建立富有创建性的程序,以便为年轻人上大学和就业做好准备。
8)学生财政资助项目办公室(Office of Student Financial Assistant Program):负责管理教育部所有学生财政资助项目。
3、行政部门(Staff Offices)
1)总财务长办公室(Office of the Chief Financial Officer):该机构是教育部长的财务顾问,负责重大项目及部内财务管理、财务控制及会计工作。
2)总信息官办公室(Office of the 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这是一个新成立的机构,负责向教育部长及高级官员提供有关信息技术的情况,保证信息技术的应用及信息资料的管理符合1996年制定的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条例的要求。
3)总法律顾问办公室(Office of the General Counsel):负责向教育部相关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在涉及教育有关立法时,有指导、协调和推荐对策以及提供法律文件的义务。
4)总监察长办公室(Office of Inspector General):负责审计教育部所管理项目的运行情况,以提高效益和效率,发现并杜绝弄虚作假、浪费及滥用,并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滥用的联邦政府教育经费。同时,与司法部合作,对有犯罪行为者进行起诉。
5)政府、机构间事务办公室(Office of Intergovernmental and Interagency Affairs):该办公室是教育部与联邦政府其它机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联系的机构,目的是与家庭和社会各界建立伙伴关系,以保证教育部的措施得以贯彻。
6)立法和国会事务办公室(Office of Legislation and Congressional Affairs):该办公室在国会就教育及其它问题立法时,充当教育部长的法律顾问;同时,国会需了解有关教育问题时,充当教育部与国会的联络人。
7)行政办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负责教育部的内部管理,如人事、机构、预算、财务及合同等。
8)公共事务办公室(Office of Public Affairs):负责管理和协调教育部的公共事务,该办公室负责人同时是教育部的发言人。
此外,美国教育部还设有一个国家教育统计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由教育部的教育研究与发展办公室直接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