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高等教育 > 高教新闻
山东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可离岗创业
2016-08-03  人民网  

字体大小:

  山东省委近日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可以兼职到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离岗创业。3年内,其原单位人事关系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予以保留,并可享受职称评聘、保险等方面待遇。离岗创业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同意可再延长3年。

  按照《意见》要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要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职称评聘、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的,可破格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此外,山东将在全省建设一批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园区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培育一批专业化技术经纪人。扶持发展众创空间,支持发展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创业服务机构,支持创建创业型大学和创客学院。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报告显示高校院所转化合同总金额同比增长约25%
· 2021年全国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2.7万次
· 支持高校院所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
· 官宣:为32岁以下人员设科技人才计划,增设奖项解决青年获奖问题
· 宁夏启动首批杰出科技人才遴选入选者5年最高获600万元支持
· 夯实法治根基,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 形成高质量科技人才生态(新论)
· 【光明时评】为科技人才营造更好创新环境
· 重磅!科技人才评价,迎来重大改革!
· 我国明确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主要任务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