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1日电(记者 魏艳)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案中,张曙光当庭认罪并坦白向企业老板伸手要的第一笔钱是为了参评院士一事,再次引发公众对院士评选是否公正的质疑。
报道称,张曙光曾于2007年、2009年两度参评中科院院士,均未如愿。他向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索取800万、收受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1000万、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丙玉500万,均与参评院士“需要花钱”有关。
记者查阅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根据规定,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而候选人只有两条提名途径:一是院士直接推荐候选人,每位院士推荐候选人限额不超过两名,获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荐为有效;二是国内各有关科学技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中国科协所属一级学会,按组织系统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必须经过其主管部门、中国科协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初选。
进入选举阶段,在职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将对所有候选人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获得赞同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按本学部应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次当选,满额为止。有观点认为,院士候选人为争取票数而对在职院士进行“拉票”的行为或是滋生腐败的原因。
对于2007年因7票落选院士,张曙光在庭审期间表示,“我自认为是技术上准备不够,但他(行贿人戈建鸣,编者注)是商人,觉得是钱花得不够。”于是有了张曙光的第一笔200万元受贿。第二次竞选,张又从戈手中拿走600万元,但仍以一票之差失败。对于自己的行为,张在法庭痛陈,“我觉得自己人品太差,做出这样的事情恶心!”而戈则表示,张并未透露费用用途。张曙光亦未透露更多相关细节。
媒体还引用内部人士消息称,当时身居高位的张曙光不满足于官位,一直努力当“学霸”,被认为是因为“一旦官位加上学术地位,在铁路领域项目规划和建设中的发言权就更大”。
亦有观点认为,根据庭审透露信息,不足以表明院士竞选中确实存在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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