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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价改革的“去三化”与“兴三化”
2021-10-22 大学教育科学微信公众号 靳玉乐

  教育评价在我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比如汉代的察举制、三国两晋的九品中正制、隋唐以来的科举制等等,都涉及官方对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而且历史上每一次教育评价改革都促进了教育质量提升与社会发展。

  可以说,教育评价及其改革是一项关乎国家未来、民族命运的事情,涉及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思想观念等多重因素,对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因此,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时代背景下教育评价的改革问题,制定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这个纲领性文件,旨在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在认真学习这个总体方案之后,我对教育评价改革的问题有以下几点认识,和大家交流。

  一、教育评价改革应坚持立德树人导向

  评价是对评价对象进行的价值判断。从哲学上看,价值属于关系范畴,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表示客体的属性和功能与主体需要间的一种效用、效益或效应关系。因此,教育评价的本质就是要判断教育活动满足教育主体需要的程度。以往的教育评价过于专注教育主体的功利性需要,对育人的本体价值重视不够。

  比如,某普通高中的升学率高,就意味着教育质量高,反之则被认为是教育质量不高或一般;某大学产出的CSSCI论文和SSCI论文数量多或者承担的课题多、研究经费多、获奖多、高层次人才多,就意味着办学质量高, 反之则被认为是教育质量不高或一般,等等。这种取向的评价活动虽简便可行,但却难以衡量教育质量的真实情况。

  毕竟,这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评价结果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忽视了教育作为社会实践过程的复杂性,况且教育的很多作用是不可能被量化的。比如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能量化吗?学生的创新能力可以量化吗?学生的综合素质又如何量化?即便要进行量化评价,其标准合理吗?显然,这样舍本逐末的教育评价必须“拨乱反正”,真正转向对人的成长的关注。

  教育的目的在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因此教育评价改革应立足于立德树人这根主线,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的价值追求,确保育人目标的实现。只有坚持立德树人导向,教育评价才能从根本上破除“五唯”,迈上科学评价的轨道。

  二、教育评价改革要着眼于“去三化”

  改革即革新,是一个吐故纳新的过程,即改变不适应事物发展的要素或者关系,舍弃旧的,吸收新的,不断创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教育评价改革就是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但是,破“五唯”只是教育评价不合理的“表象”,隐藏在背后的病根,其实是“三化”,即功利化、标签化、官僚化。

  其一,功利化。实际上,分数、升学、文凭、论文、帽子等评价指标体现的都是教育的外在工具价值。这些指标的确反映了教育质量的一些关键因素,但是一旦和评价对象的利益挂钩(如分数高就是示范性学校、论文多就是一流大学等),必然导致教育本体价值的疏离,进而诱使被评价者通过追求分数、升学、文凭、论文、帽子等来换取短期利益。久而久之,评价带来的不是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反而是办学质量的下降。

  其二,标签化。在现实的教育评价活动中,给评价对象贴标签的行为经常发生。比如,通过评价,把中小学贴上不同的标签,诸如“优质学校”“示范学校”“重点学校”“省级示范校”“市级名校”,把大学按行政级别分成副部级大学、正厅级大学、副厅级大学或按水平分成“‘双一流’大学A类”、“‘双 一流’大学B类”、有一流学科的大学等,把学科、专业、课程贴上“一流”“优势”“特色”“精品”等标签;或者通过评价,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或者通过评价,给人才戴上高低大小不同的帽子,诸如“长江”“黄河”“珠江”“紫江”等大江大河类学者、“黄山”“泰山”等大山类学者,还有国家级、省市级等不同层次的学者,可谓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或者通过评价,把科学研究的课题也分成不同的级别,拿到国家级课题就比拿到省级课题高明,争取到的横向课题比纵向课题“低人一等”,如此一来,就把科学研究分出了等级、贴上了标签,实在荒唐,也着实可笑。

  这种通过评价给被评价者贴上“好或坏”“高或低”“优和劣”“重点和一般”等标签的做法,既脱离了教育评价的初心,也给某些被评价者带来了“心灵的创伤”。更有甚者,这种缺乏学理性的评价是在误导被评价对象“跑门路”“找关系”“寻捷径”,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毫无益处。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高等教育领域存在的重科研轻教学等现象,与“标签化”盛行有很大的关系。

  其三,官僚化。由于我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史,某些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官员在开展教育评价活动的时候,官僚味十足。甚至在某些时候,教育评价的结果并不完全是由评价专家或评价专家组决定的,而是由主管部门或某些官员的主观好恶决定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某些领导拍脑袋决定的,评价因此变成了管理的手段,更可悲的是,还可能变成“权力的游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教育评价中的“官本位”现象正在好转,但行政官员干扰评价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上述“三化”现象是教育评价的弊端所在,应着力加以革除。只有这样,教育评价改革才找到了病根,才有可能采取针对性的举措,也才能最终产生好的效果。

  三、教育评价改革须立足于“兴三化”

  国家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为重点攻坚任务, 视为“龙头之战”“最硬的一仗”,希望着力破解各种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因此必须把握好教育评价改革的正确方向。

  大家知道,改革就是要尊重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以促进事物的可持续发展。如果我们背离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改革必然迷失方向,达不到应有的目的。那么,教育评价改革的规律是什么?我们可以从很多方面去探讨这个问题。但至少可以讲,新时代的教育评价改革,须立足于“兴三化”,即遵循科学化、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评价原则,以体现教育的规律和特点。

  其一,教育评价的科学化。教育评价是理性的活动,是一个科学探究的过程,评价是否具有科学性,关乎教育评价结果的可靠、可信程度,也影响着评价作用的发挥。因此,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应从评价理念现代化、评价制度科学化、评价管理高效化、评价内容全面化、评价文化人文化、评价主体多元化等方面着力,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诚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的那样,教育评价应该是客观的、准确的、公平的、公正的,应该具有科学的理性。教育评价的方法、手段和标准都应该科学化。为此,要不断创新评价工具,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切实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

  其二,教育评价的个性化。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而人的发展是非常有个性的,不可能是一个模板、整齐划一地发展。事实上,由于受到历史、文化、民族、地域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在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上都存在偏差,特别是在学生评价中存在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错误倾向,教育的目的变成以追求高分数取代个性发展,这显然不利于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然而,拔尖创新人才又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所特别需要的。因此,教育评价改革必须打破这种人才培养中不尊重个性、追求中庸和整齐划一的弊端,为促进人的个性发展创造条件。

  其三,教育评价的多样化。事物是多样化的存在,教育现象也是复杂的,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需求也是丰富多彩的,因此不可能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评价教育活动。然而,在以往的评价中,往往存在抹杀事物个性的弊端。比如学科评估,各大学为了追求更好的学科排名,普遍追求“大而全”,忽视“小而精”。一些学校搞“拉郎配”“东拼西凑”,美其名曰“整合资源”“做大做强”。更有一些学校围绕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千方百计搞“大而全”。如此一来,学科发展的特色被弱化,学校缺少了个性发展,学科发展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也不复存在,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因此,《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根据不同学科特点, 坚持分类评价;要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要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等等。总之,要积极推进教育评价的多样化发展。

  来源:大学教育科学微信公众号

  作者:靳玉乐(西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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