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 返回首页
湖北代表委员:“科技十条”加速知本变资本
2014-03-06 湖北日报 

  【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技术领先,却被束之高阁;专利一堆,无缘真金白银。科研与市场的脱节,让企业惋惜,让科研者痛心。

  破藩篱、撤路障,唤醒沉睡的“知本”。2013年12月,省政府出台《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为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和市场化铺设高速路。《办法》对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引导科技成果在鄂转化、引导社会资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创新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保障机制等十个方面进行重大改革,其中,赋予科研团队研发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开全国先河,被誉为湖北科技“十条新政”。

  谁的“孩子”谁做主

  把成果处置权交给科研团队

  科技成果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内首个公开挂牌交易,华中科技大学副校长骆清铭的职务发明专利“大脑地图”被武汉沃亿生物有限公司以1000万元买断,收益的70%归骆清铭及其团队,在全国创标的最大、个人及团队的分配比例两个“最高”。

  “科技成果处置权、定价权、分配权掌握在管理部门,必须层层审批。我一遍一遍写申请,一级一级跑审批,闯了17关、耗时近一年才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默许’。”骆清铭表示,他之所以咬牙坚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因为在自己这个“1”的背后,更有一个“500”: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还有500多项成熟专利,至今仍躺在保险柜里“睡大觉”。他希望,湖北科技十条能在更广泛层面认可、推行。

  “放手处置权,研发团队就可以自主决定科研成果的去向、价格和转让转化时机。”科技成果转化经纪人、武汉点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周良川说,因为转化制度的牵绊,最后心血付诸东流的个案不计其数,“我印象中,有项成果耗时3年、投入400多万元,因为申报手续复杂,延误了转化黄金期,颗粒无收。”“谁的‘孩子’谁做主,将成果处置权交给科研团队,是‘科技十条’最大亮点之一。”省科技厅成果处处长李述武表示。

  谁研发谁受益

  转化收益最高可享99%

  2008年,我省出台《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规定一项科研成果转让后收益中70%归研发团队,30%上缴国家。将科技成果转让分配比例突破性地写入地方性法规,当时在全国属首例。但因种种原因,成果转化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

  新的“科技十条”进一步突破,规定高校、院所研发团队在鄂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的收益,其所得不得低于70%,最高可达99%。相比之下,全国大部分省份的这一比例最低为30%,最高不超过50%。

  连连提升个人收益比例,难道不担心国有资产流失?住鄂全国政协委员、省科技厅厅长郭跃进表示,科研成果没有转化成生产力,才是国有资产最大的流失。以美国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为例,这些高校的科研转化成果所得,一般都归科研人员本人,大学一般只收取1%的报酬。“按照规定,国家财政资金资助的科研成果,成果归国家,权益由政府部门集中管理。改革路径下,可形成一种新的财政资金资助的科研成果的产权体系:所有权归国家,收益权和处置权是研发团队和学校、科研机构共同享有。”郭跃进说。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阅读
邮箱:gxkj#cernet.com
微信公众号:高校科技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