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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内容侵权:新技术带来新挑战
2017-11-06 科技日报

  11月2日,国家版权局公布数起盗版侵权案件。其中,北京橙子维阿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案件尤其引人关注。这是国内版权部门查处的第一起利用VR技术传播盗版影视作品的案件,也是盗版领域出现的新型问题。

  据查,从去年7月起,这家公司在其开发的“橙子VR”APP上提供《蚁人》《速度与激情7》等共6部影视作品的点播服务,被权利人美国电影协会举报。基于侵权事实,橙子VR被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较于传统侵权,利用VR技术传播盗版影视作品的取证难度更大。”负责此案的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五队刘立新队长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首先,这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及专用VR设备。“这是我们办案人员第一次用VR设备举证。”刘立新说。其次,盗版内容在APP平台播放也给取证增加了难度——相较于电脑页面域名的唯一性,直接证明盗版内容属于特定APP要困难得多。“通过抓包软件,我们将手机连接电脑逐帧播放内容,证明影片在他们APP的服务器上,坐实了侵权事实。”刘立新解释道。

  成立于2015年7月的橙子VR是目前主流VR内容聚合平台之一,上线一年就覆盖了超过65%的VR用户。面对其暴露出的侵权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认为:“这说明影视盗版正在向VR领域蔓延。不过,对于未取得合法授权而播放他人视频内容的做法,不论是新的VR格式,还是传统的在线视频格式或光盘,都属于盗版侵权行为。”

  VR内容侵权、直播平台违规、微信公众号抄袭、社交网络诈骗……不断迭代的技术应用在丰富网民生活的同时,也给监管部门带来层出不穷的挑战。“侵权行为正在不断出现新的表现形式。”李俊慧认为,“比如在直播中,既可能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也可能有因内容违规产生的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的可能。”

  “这确实给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一些新的课题。”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崔军律师表示。作为资深知识产权律师,他感受很深:“新技术的发展既增加了网络侵权的可能性,又增加了维权的难度。我们首先要采用一些新技术手段来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另外在版权制度上可能也需要一些观念突破。”

  李俊慧表达了同样的担忧:“监管会更加复杂,发现盗版内容也会更难,因此需要权利人或公众积极举报。此外,也需要结合全新的技术形态,加大源头版权库的建立、许可授权合作机制的完善,从源头加强监管。”

  以微信公众号抄袭为例,虽然平台在不断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侵权风险,但由于著作权法对版权的规定十分复杂,东拼西凑、“洗稿”等“伪原创”屡禁不绝。“科技进步越来越快,办案难度不断增加。这也倒逼我们要积极学习,才能快速响应,迎战网络新形式带来的侵权新问题。”刘立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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