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科技部官网发布《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20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11月8日前登陆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系统,完成本单位的年度报告网上填报工作。
▲ 科技部网站截图
《通知》明确,教育部所属高等院校、中科院所属研究所(院)、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直属单位所属研究开发机构或高等院校,以及地方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中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均要报告。
《通知》指出,本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的报告内容包括:2020年度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总体成效、主要经验和面临的问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数量及类型、来源情况;科技成果以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方式实施转化情况;推进产学研合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和奖惩情况等。
《通知》强调,中央各主管部门按要求梳理形成本部门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各地方科技、财政主管部门按要求梳理形成本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并将填报系统生成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报送科技部、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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