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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所高校74个工程中心!教育部公布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评估名单
2021-05-08 中国教育网

  日前,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拟组织开展2021年工程中心评估,旨在加强工程中心规范化运行管理,大力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供给能力,着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

  根据通知,本年度评估领域为信息与电子工程,参评工程中心74个,分为5个评审组。

  从参评名单来看,本年度的74个参评工程中心,涉及依托高校60所。其中,浙江大学和东南大学有3个工程中心参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各有2个工程中心参评,南开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大学、兰州大学、吉林大学、苏州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48所高校各有1个工程中心参评。

  通知要求,在编制工程中心评估报告、重大技术突破及应用案例清单时,要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着重体现关键核心技术、行业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前沿技术突破及转化应用情况,不得填报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专利申请数量以及有头衔、“帽子”的人才情况和数量。

  据了解,本次评估各项数据采集周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评估程序分为答辩评审、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具体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评估工作拟于9月底前完成,视疫情情况进行调整。

  按照评估规则,评估结果中未通过和限期整改的比例不低于10%。评估结果为“未通过”的,不再纳入管理序列;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整改期不超过2年,整改期满未通过检查的不再纳入管理序列;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科研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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