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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放管服”下放5大类16项审批权
2020-10-27 中国教育报

二级学院对人才引进岗位聘任绩效工资说得算

山东科技大学“放管服”下放5大类16项审批权

  人才引进、岗位管理、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考核、工作量管理和绩效工资分配等6项涉及“人事”的自主权二级学院自己说得算数了。10月26日,山东科技大学发出《山东科技大学“放管服”改革事项清单》,明文列出5大类16项“放管服”改革事项清单,把有些权力让二级学院自己说了算数,实现 “大学办院系”向“院系办大学”转变。

  记者从这份“放管服”改革事项清单中看出,作为高校最基本办学单位的二级学院,其办学自主权明显扩大。如涉及的人事管理事项:在人才引进方面,该校明确院(系)可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自主招聘博士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签订就业三方协议;在职称评聘方面,规定院(系)可自主制定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具体条件,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由院(系)按条件组织聘任,即使竞争激烈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也是先由院(系)组织评议并限额推荐,由学校聘任委员会评议聘任;在绩效工资分配方面,由院(系)自主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在学校核定的总额内自主进行二次分配。

  据悉,该校 “放管服”改革事项清单,涉及人事管理,还包括财务管理、资源配置及管理、人才培养、学校印章管理等共5大类16项具体改革事项,在给院系放权的同时,注重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如横向科研项目投标书、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研究报告、结题报告、经费预算、经费付款记录签认单等使用学校印章的,现在可以直接由科研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简化了审批程序。

  山东科技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王志岗介绍,这次学校对“放管服”改革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以文件的形式向全校公布,只是一个开始,后续的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下放一部分权力给院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倒逼院系完善本院系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放权后,对学校层面来说,对应的管理、服务流程再造必须紧紧跟上,否则就会出现乱象,损害师生的利益。在“十四五”时期,学校会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给院系以更大的办学自主权。“放管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山东科技大学党委书记罗公利告诉记者,“放管服”改革是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部分,是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通过“放管服”改革激发学院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实现 “大学办院系”向“院系办大学”转变。

  传统办学中,学校与学院的关系是“大学办学院”“大学管学院”,院系的人财物管理等诸多事宜都受制于学校的管制和计划,院系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受到极大抑制。在大学内部,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实施“放管服”改革,通过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将院系作为发展的动力源和发力点,把传统的内燃机车头牵引模式转变为全方位发力的动车模式,改变学校发展的动力结构,使高校内部的运行机制更加科学、顺畅、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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