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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未续聘老师转岗为职员 称理解校方决定
2014-07-29 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每年这个时候,高校毕业生就业备受关注。而今年,一些高校教师的去留问题,却在毕业季中生出波澜。5月开始,《请求清华留任方艳华老师》等请愿文章在网上传开。此后,这些请愿文章和信件甚至还被送到了清华大学校长办公室和外文系人事办公室。

  那么,这些老师因何离开?学生们又为何要请愿留任老师?

  方艳华,2004年开始担任清华大学外文系教师,主要教英语专业一年级写作课。她和学校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就职9年未评职称必须离职。但今年4月前,她对这项内容都没有太在意。

  4月,方艳华照例进行了3年一次的述职。系里决定继续聘任。但是,根据合同中“不升职称须离职”的“非升即走”政策,校方决定不再续聘方艳华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方艳华:这个合同我确实没有充分的重视起来,我觉得这个事情虽然很遗憾,但我也有一定的责任,所以我去承受这个后果也是应该的。学校方面应该有更加长远的考虑,我也理解,我只是希望看以后机制能不能运行的更加良好,能不能达到留下优秀人才的目的。

  而学生们的请愿行为也由此而起。已毕业学生代表庞博还曾带着几十封请愿信和学校人事部门进行了沟通。

  庞博:大家记得老师当年的课给我们带来了很深远、终身性的影响,我们认为方老师是清华外文系最称职的老师之一。希望给学校未来的学生创造更好的机会,享受到更好的教师资源,让清华留住好的老师。教学上对学生认真负责,对学生终生影响很大的老师留下来。

  但规定就是规定。目前,方艳华老师已和校方达成一致,仍留在清华大学,但转岗为职员,不再有教学工作。

  方艳华:我是准备做职员。

  记者:那还进行教学教课吗?

  方艳华:那就没有了,工作性质就不一样了,等于说是去做办公室的工作。都会说是很可惜的事情,我来做教学工作对我是最合适的,而且对清华大学来说是贡献最大的;同时我能理解他们严格的遵守规则。

  记者:规则里面有从职员回到教学岗位的渠道吗?

  方艳华:据我所知没有。

  虽然都觉得可惜,但是,既然有规定,合同有约定,方老师本人和学生们也都表示能够理解校方的决定。

  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了所谓“非升即走”这一规定本身。1994年,清华出台规定,讲师、副教授在规定时间内职称没有提高,则不再续聘,这就是“非升即走”或“非升即转”。

  方艳华老师不是第一个因期满未升职称而离职的清华教师,今年也不止她一人。其实,国内外很多高校都实行“非升即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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