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102号发布。根据公告,国家奖励办共收到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名的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289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334项(通用项目257项,专用项目77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911项(通用项目767项,专用项目144项)。经形式审查,共有8项不合格项目不予受理,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4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4项(通用项目)。提名者撤回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截图
受理的通用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285项、国家技术发明奖257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762项,项目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jl)公示。对受理的77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专用项目、144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专用项目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根据高校科技进展统计,共有199所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806项通用项目通过受理。
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中,北京大学25项拟入选,清华大学19项,浙江大学13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10项,复旦大学8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南京大学各有6项拟入选。
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中,清华大学16项拟入选,上海交通大学9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各有7项,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同济大学分别有6项,西安交通大学和东南大学各有5项拟入选。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中,浙江大学19项拟入选,上海交通大学16项,清华大学14项,华中科技大学12项,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四川大学与首都医科大学分别有9项,北京大学和中南大学各有8项拟入选。
总体来看,清华大学共有49项通用项目拟入选,浙江大学38项,北京大学37项,上海交通大学27项,华中科技大学22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9项,哈尔滨工业大学18项,同济大学17项,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东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及北京理工大学拟入选项目均在10项及以上。
“国家三大奖”是我国科技领域最高的国家级奖励,是科技界至高无上的荣誉,代表国内最高科研水平,对国家的贡献显著,也是衡量高校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及其对国家和社会贡献的重要指标。国家三大奖中,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各有侧重。自然科学奖注重基础研究和理论创新,技术发明奖则关注科技成果的应用价值,而科技进步奖则强调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根据2025年6月最新修订实施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次授予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其中,每个奖种的特等奖项目不超过3项,一等奖项目不超过该奖种奖励项目总数的15%。
(注:以上表格仅统计受理通用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各高校附属医院、附属机构等纳入所属高校统计,表格内容为人工整理,如有遗漏,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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