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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企业:“围墙”推倒以后
2021-07-28 中国科学报 郑金武

清华大学科技园实景。受访者供图

  7月初,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第三大股东四川大学拟再度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上市公司6.97%股份。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后,四川大学将不再持有该公司股份,后续“川大智胜”中的“川大”字号冠名也将随之取消。

  本次四川大学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剥离,是全国高校如火如荼的校办企业改革的一个缩影。近两年来,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纷纷加快校办企业改革步伐,或脱钩剥离,或保留管理等。

  “从北京大学推倒南墙建商业街,到清华大学科技园走出国门,校办企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独特作用,然而也曝出种种弊端和负面现象。”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控股)董事长王济武一直在思考,新时代校办企业如何兴利除弊、突出重围?

  暴露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与市场之间横亘已久的那堵“围墙”正在被推翻。高校依托自身优势创办企业,对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校办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产权不清晰、人事制度不规范、科技成果转化不再依赖校办企业。”兴业研究信用分析师王嘉庆指出目前校办企业存在的弊端。

  “校办企业是一个历史产物。” 方迪经济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赵弘表示,校办企业不像国有企业那样受到国资委监管,也不像私营企业有创始人或大股东管理,校办企业产权关系与管理体制均不规范,所有权与经营权一直没有理顺,无法建立现代公司治理制度。

  虽然一些校办企业借助知名高校的金字招牌,在资本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容易获得低成本资金,但也会走向违法违规的边缘。

  有业内人士透露,近年来一些知名高校的校办企业通过高杠杆进行多元化扩张,忽视产业发展规律,以资本运作和资源整合为基础,扩大校办企业规模。这种扩张如果没有受到抑制,最终将会陷入流动性风险。

  推进改革

  2001年11月,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教育部等部门提交了《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指导意见》,高校校办企业改制正式拉开帷幕。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成为首批试点。

  启迪控股前身是清华大学科技园发展中心,成立于1994年,是纯粹的国有体制内的校办企业。2011年,王济武以非公经济股东身份加入,成为启迪控股总裁。随后,启迪控股引入市场化股权管理机制。

  2012年,启迪控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股权结构变为清华大学和非公经济股东共同持股。此后,在教育部和清华大学的领导下,启迪控股聚焦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主业,剥离非相关业务,缩减总资产规模近800亿元,成为通过改革压缩资产规模的大型校办企业转型中的典范。

  在王济武看来,启迪控股发挥自身优势,提炼出“双向+双新”模式,推动所属产业集团与各地方政府融合,在吸收地方国有资产大比例入股的同时,引进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将特殊的“校企”改造为正常的“国企”。

  2018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高等院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要坚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对高校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理清产权和责任关系,促使高校聚焦教学科研主业。

  在校办企业改革进程中,南京大学结合实际发展的不同情况,采取清理关闭、脱钩剥离、保留管理等不同方式实施体制改革,最终实现集中监管。

  “整个过程很复杂、也很艰难,但又必须要完成。”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尹建康介绍,他们经过综合分析,对与教学科研密切相关的出版社、科技园(产业园)、设计院(规划院)、产学研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及后勤服务类企业予以保留,并实施统一监管,其他企业采取整体打包挂牌转让、企业增资或股权转让、无偿划转等方式间接剥离,对“僵尸空壳”企业和不具备持续经营条件的企业给予清理关闭。

  放权管资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李志民表示,在校企改革过程中,高校应先成立资产经营公司,将所属企业均转入该公司,并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包括产权和责任关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分类实施改革。不需要或不具备条件成立资产经营公司的高校,可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实施改革。

  2019年,中南大学旗下上市公司博云新材第一大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通过引入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对其增资,致使上市公司实控人由中南大学变更为湖南省国资委。2020年,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生物工程中心将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当前,校办企业改革的加速阶段已暂时告一段落,但改革的最终结果还有待考验。

  王嘉庆指出,虽然高校逐步减持、退出校办企业,但仍然存在“校办企业控制权由高校掌握”的情况。另外,近年来高校鼓励教师、学生参与创业,在一些人事关系上,仍需进一步理顺。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院长李建良表示,评价校办企业改革是否彻底的标准,是高校能否回归本位。高校要改变之前对校办企业“管人管事”的浸入式管理模式,真正做到以“管资本”为主,而企业要充分发挥好背靠高校的优势,更好地促进学校的科研成果转化,各司其职。

  赵弘建议,高校要建立资产有偿使用制度,高校所属企业无偿占用学校资产的,应尽快清理、退回或经过评估合作作价有偿使用。同时,高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企业相关人员,避免出现新问题。

  在操作路径上,李建良表示,可以充分发挥基金的作用,将学校在校办企业的出资划转或捐赠到社会基金中,对基金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委托管理和资金托管,这就真正将“以管资本为导向”的改革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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