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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计划汽车开发先进技术重点项目课题申请指南
2007-11-13 科技部

  一、指南说明

  “十一五”863计划现代交通技术领域“汽车开发先进技术”重点项目是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十一五”发展纲要》的任务要求设置的。

  项目总体目标:突破轿车和重型商用车整车、发动机和变速器的开发技术,形成相关技术标准,开发出符合“十一五”末期国家标准、法规要求的轿车和重型商用车并实现产业化,在节能、排放、安全、舒适等方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提高我国汽车开发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汽车工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项目主要任务:轿车和重型商用车集成开发技术,汽车发动机设计开发技术,自动变速器研制技术,典型道路谱应用软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等。

  本项目2006年发布了8项课题申请指南,包括:轿车集成开发先进技术、重型商用车集成开发先进技术、轿车直喷汽油机开发、轿车双离合器自动变速器开发、重型商用车柴油机开发、重型商用车机械自动变速器开发、中国典型汽车道路谱统计测量及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标准规范等。

  此次针对“轿车柴油机开发技术”1项课题公开发布课题申请指南。

  二、指南内容

  课题:轿车柴油机开发技术

  1、研究目标

  突破轿车柴油机整机开发技术,开发出排量1.4~2.0L、配装国产自主研发的电控高压共轨式燃油喷射系统和后处理系统等关键零部件、满足国4排放标准要求的轿车用柴油机并实现产业化。轿车柴油机整机产品满足整车厂装车使用要求,完成1~2款轿车柴油机与整车的匹配、标定与评价,整车产品通过国家产品公告试验检测。

  2、研究内容(申请课题须涵盖以下所有内容)

  (1)整机开发。发动机结构优化设计、燃烧系统及燃烧过程的优化与控制、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整机与电控高压共轨式燃油喷射系统、可变涡轮增压系统、废气再循环系统、尾气后处理系统的优化匹配与控制、整机匹配标定与诊断技术,电控系统安全控制策略,整机可靠性试验与评价技术,国产柴油适配技术;发动机与整车匹配、标定与评价技术。

  (2)电控高压共轨式燃油喷射系统开发。电控系统控制器、喷油器、高压油泵等关键零部件软硬件开发,系统控制策略及匹配标定工具软件开发,关键零部件工艺、材料等制造技术,系统及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标准规范及测试评价技术,电控系统电磁兼容性、产品一致性和故障诊断技术。

  (3)后处理系统开发。发动机排放后处理控制技术,微粒捕集器再生技术,催化剂抗中毒抗老化技术,后处理系统的集成开发和老化耐久性控制技术。

  3、考核指标

  (1)提交3台以上配备国内自主研发的电控高压共轨式燃油喷射系统、后处理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轿车柴油机产品;

  (2)整机通过性能、耐久性考核认证检测,整机噪声≤89dB(2200±50rpm,声压级),升功率≥45kw/L,最低燃油消耗率≤205g/kw.h,部分负荷2000rpm/2bar时的燃油消耗率≤350g/kw.h;

  (3)整机产品国产化率≥80%(产品零部件价格配比),与国际同期同类机型相比,价格降低25%以上;

  (4)完成1~2款轿车匹配,整车排放达到国4标准,所配整车产品通过国家产品公告试验检测;

  (5)建立电控高压共轨燃油喷射系统及控制器、喷油器、高压油泵等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开发、测试平台,形成轿车柴油机整机、电控高压共轨式燃油喷射系统、后处理系统批量产业化能力;

  (6)申报专利15项以上、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

  4、课题执行年限

  自课题任务书签订日起至2010年底。

  5、经费支持强度

  本课题国拨经费拟安排2050万元,自筹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5:1。

  6、课题承担单位必备条件

  课题以联合体的形式申报,由发动机企业牵头。联合体应包括电控高压共轨式燃油喷射系统、后处理系统、高压油泵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

  三、注意事项

  1、课题申请者应根据本申请指南的规定和要求,对课题进行整体申请,不接受对课题部分内容的申请。

  2、课题申请者应根据本申请指南提出的课题名称、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要求,编写《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课题申请书》。

  3、课题必须由法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单位自行组合形成课题申请联合体,并确定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和课题申请负责人,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具体负责课题申请。课题牵头申请单位与参加单位应签订研究开发合作与知识产权分享等相关协议。

  4、课题申请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过去两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大学、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中方控股的企业法人。

  5、课题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5岁(含)以下(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

  (3)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4)具有领导课题组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5)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6)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6、具备以下条件的港澳台和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可作为课题负责人:

  对于港澳台的科技人员,在满足上述(第5条)2-6项条件的情况下,只要有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受聘于课题依托单位,合作期或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并由课题依托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在满足上述(第5条)2-6项条件的情况下,只要正式受聘于课题依托单位,且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每年在课题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并由课题依托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7、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违反以下限项申请的规定:

  为保证科研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国家科技计划实行限制申请及承担课题数量规定。每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主要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8、申请者提出的国拨经费申请不得高于本申请指南规定的国拨经费控制额,并应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否则不予受理。

  9、申请者要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填写项目课题申请书,保证项目课题申请书的真实性,避免出现夸大和不准确的内容。同时,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进行重复申请。863计划对申请者在申报过程中进行信用记录,对于故意在课题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单位,一经查实,记入信用档案,并对该单位在两年内取消申报863计划资格、对个人在三年内取消其申报863计划资格。

  10、申请程序和要求:课题申请采取网上集中申报。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址为program.most.gov.cn,有关申请的程序、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十一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申请指南》。

  11、课题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27日24时。

  12、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季常煦金茂菁

  电话/传真:010-68339028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西苑饭店九号楼

  邮编:100044

  电子邮件:jicx@htrdc.com

  科技部863计划现代交通技术领域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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