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国家教委印发《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修订稿)》,并发出通知要求在1998年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对中小学进行督导评估制度。
5月10日,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目前批准并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并于6月1日起试行。
5月20日,国家教委印发《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课和初中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试行)》。并指出自1998年起,《课程标准》和新编写的新教材先在部分省市试验,取得经验后自1999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国实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出《关于"九五"期间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招收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作。
国家教委重新确认并公布1997年有资格招收保送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上海医科大学建立研究生导师资格年审制度,打破研究生导师终身制。国家教委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共同建设华中师范大学。
卫生部、吉林省和长春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建白求恩医科大学,共建后仍隶属卫生部领导。
国家教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华东师范大学,并实行以上海为主的管理体制。
6月11日,第六次全国高等学校党建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回顾了1990年以来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分析了当前高校党组织面临的新形势,部署了高校近期应着重做好的几项工作。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联合发出通知,正式颁布实施修订后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后的《目录》中增加了管理学学科门类,使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增加到12个,一级学科在原有72个基础上增加到88个,二级学科由原来654种调整为381种。初步实现了理顺和规范一级学科、调整和拓宽二级学科的目标。
国家教委正式批准邢台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函授、夜大学教育评估工作结束。评估结果表明,684所函授教育办学单位中229所被评为优良校,446所被评为合格校,9所被评为不合格校。
全国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
国家教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设在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司。
国家教委有关负责人发表谈话,希望各界不要宣传、重奖"高考状元",以便淡化升学竞争,共同创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社会环境。
7月31日,《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发布。条例共8章60条,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据1996年的统计数字表明,我国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约5万余所。
1997年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结束。共有3420名初审合格申请者,比1996年增加了1000人。选拔录取工作保证了国家急需,并体现了国家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适当倾斜政策。
中国建设银行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师住宅项目提供三年期2.75亿元贷款签字仪式在清华大学举行。这是我国高校首次利用银行贷款解决住宅建设资金滞后问题。
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正式成立。旨在加强对汉语水平考试工作领导,提高和维护汉语水平考试的权威性和学术性。
经国家教委批准,贵州大学、贵州农学院、贵州艺术高等专科学校、贵州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的新"贵州大学"正式成立。
全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经验交流会在烟台召开。会议深入探讨了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思路、工作方针和政策措施,决定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推动中小学教育进入一个薪的发展阶段。
10月8日,国家教委发文指出,非学历教育机构无权发放学历证书。高校仍按照国家下发招生工作计划数,通过各省招生部门录取新生,不能在计划外自行增招学生。
10月13日,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讨会召开。会议强调发展一定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指导思想,要以内涵发展为主,必须把加强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摆在更突出的位置。
10月20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中央军委批准,军队学位委员会正式成立,第一届委员会由25人组成。
教育硕士专业招收的115名研究生入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学员全部为在职教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出《关于调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有关政策通知》。指出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
全国高校第六次党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充分发挥党校的阵地和熔炉作用,推动高校改革和发展。
东南大学的管理体制由校长负责制改为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国家教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华东理工大学,至此,国家教委在沪的6所直属高校已全部实现了与上海市的共建。
国家教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随州职业大学和青山大学办学条件差、多年没招生的实际情况,撤消了随州职业大学和青山大学高校建制。
1997年高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揭晓。53项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68项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1997年度国家教委科技进步奖评审揭晓,共评出授奖项目233项,其中一等奖25项,二等奖96项,三等奖112项。
国家教委举办中德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经验与发展趋势研讨会。提出要把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作为今后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员决定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研资助费。科研资助费为文科5000-10000元,理工科原则上不超过1.5--2万元。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召开。1997年自考开考专业已达425种,拥有本科、专科、中专三个学历层次,报名人数达到1022万人。
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咨询委员会由44位著名专家学者组成。
国家教委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