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近日,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对200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指出,200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务求实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通知要求,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要加大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强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努力做到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要加大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有关信息,详细公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城乡社会救助等制度规定,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要加大中央维护稳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完善政务公开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机制,认真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理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要抓住关键环节,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尽快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配套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及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对自由裁量弹性空间分档设限,进行细化、量化,制定标准。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因地制宜,充分运用多种方式,提高公开效能。发挥信息技术在推进政务公开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行电子政务,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作为电子政务、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的重点。
通知指出,要完善配套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实施。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机制,完善新闻发布、政府公报等形式,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便民服务功能。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科学性、操作性强的社会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议。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促进《条例》全面落实。
通知要求,要加大推进力度,提高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水平。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积极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内部公开,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维护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加强典型引导,积极探索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的特点和规律,稳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通知要求,要突出重点内容,巩固和深化基层政务公开。要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重点公开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保证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要推进基层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扩大基层办事公开的范围,规范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推进办事公开进农村、进社区,为基层群众提供便利高效服务。继续探索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互动机制,加强对中西部地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 (记者李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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