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职业教育 > 海外情况 > 其他国家
韩国职业教育改革的做法及对我们的启示
2001-08-23    

字体大小:

  一、韩国职教改革的做法:
  1、以职业高中为重点发展职业教育

  韩国1990年5月通过的“高中教育正常化法案”规定:到1995年(后调整为1998年),把职业高中在校生的比例由目前的32%提高到50%。1990年-1995年间,

  职业高中增加了175所,职高在校生比例1993年为36%,1994年上升为41%。

  2、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1)改革课程。开设了多门适应21世纪发展的学科入门课程;从1994年起在17所职校试行“2+1”方案,即2年在校学习,1年在企业实习。

  (2)增设新专业。如1994年在专科大学中增设了22个专业。

  (3)提高教师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1987年到1991年期间,共对3200名职业学校教师进行了培训,并派教师到国外进修。

  (4)更新、扩充实验实习设施。兴建扩大共用设施,增添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

  3、加强学校和企业之间的“产学合作”

  各地成立了“产学合作教育协议会”,通过实施2+1教学体制,不仅密切了产学双方关系,而且也提高了学生上岗操作能力和适应能力。

  4、职业教育向普通教育渗透

  韩国近年来,开始了普教、职教“两轨一体化”的尝试,鼓励在普通高中开设更多的职业训练课,为学生提供多种多样的职业教育机会。从1998年起对这类学校实行了经费倾斜政策。

  5、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

  韩国有计划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增办专科大学和开放大学。

  专科大学由1990年的117所增加到1996年的135所, 约占韩国大学总数的45%; 开放大学由2.4倍。

  这两类学校为韩国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技术人才。

  6、探索新型的职教办学模式

  在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上, 韩国正积极尝试由原来的“学校教育模式” 向“企业教育模式”转变。具体表现在鼓励企业附设学校及特别班。规定凡是劳动力超过1000人的企业不需设立学校法人,就可开办附设学校,凡是劳动力超过100 人的企业就可开设特别班。政府还采取免收学费、提供补助金等激励措施,旨在提高青少年劳动力的学历和技能水平。

  7、职业教育向终身化教育过渡

  韩国正积极将职业教育推向终身化,把改革重点放在加强职业继续教育上。

  如工学院就是韩国一种典型的职业继续教育机构。职高毕业生可选择两种方式报考四年制工学院,即或在企业先工作一段时间,或毕业后直接报考;二年制职业专科学校的毕业生也可以先到企业工作一段时间再进入工学院深造。目前,韩国正在构建一种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的全新的开放式职业教育体制开展远距离教育,学生只要学分累积到一定标准就可取得相当的学位,随时随地都可以接受职业教育,以期真正实现职教终身化。

  二、对我们的几点启示

  1、加大推动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的力度

  (1)学习韩国鼓励企业办学的做法,制定政策,采取措施,鼓励行业、企业、私人或联合办职业学校,走办学主体多元化的道路,提高国民素质。

  (2)重点抓好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一是普通高中要渗透职业教育,使其达到“两轨一体化”;二是防止职业高中、职校在校生滑坡现象,解决招生难的问题。三是抓好农村职业教育。

  (3)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步伐,提高职业教育办学层次,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以适应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2、努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韩国为提高职业教育质量,采取很多措施,我国也应在教育观念,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师资建设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加大投入,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上下功夫。

  3、加强校企之间的沟通,走“产学合作”的道路。要加强政府行为的力度,成立必要的组织,给予政策上的支持。高等职校应发挥其优势,中等职校应创造条件,行业企业应积极配合。这不仅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发展,而且也有利于提高育人质量。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