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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香港安徽联谊总会赈灾助学活动资助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200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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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秘学〔2003〕97号

有关市、县(区)教育局:

  入夏以来,我省遭遇了特大洪涝灾害,尤其以淮河流域为甚,使很多家庭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灾后重建和救济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表达对家乡教育事业的支持,特别是帮助受灾地区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香港安徽联谊总会拟捐资10余万元资助我省今年被重点高校录取的贫困大学生。为了做好资助对象的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洪涝灾情较严重的市、县(区)2003年考入我省重点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二、资助条件:

  1、家庭受灾严重,生活特别困难,无力完成学业;

  2、高中期间受过校级以上表彰。

  三、资助金额:每人一次性受助4000元。

  四、资助名额分配:21个受灾县(见附件一)每县推荐1 2名。

  五、办理程序:

  1、8月20日前,有关市、县(区)教育局要向当地2003年考入我省重点高校的学生进行宣传,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认真填写《香港安徽联谊总会赈灾助学活动受助大学生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二),并提供下列材料:

  ⑴申报人2003年高考成绩单和重点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⑵家庭受灾和经济状况证明材料(由户籍所在地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父母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⑶申报人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

  2、有关县教育局要核实申请人申报材料和有关情况,筛选出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名单,8月25日前报所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核后上报我厅高校学生处。

  3、9月初,我厅审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征询香港安徽联谊总会意见。

  4、9月中旬,省教育厅会同香港安徽联谊总会向受助学生发放资助金。

  六、两点要求:

  1、有关市、县(区)教育局要对申请学生家庭困难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切实做好资助对象推荐工作。不符合资助条件的,不得上报。

  2、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真正把好事办好。

  附件一:香港安徽联谊总会赈灾助学受援县名单 

     附件二:香港安徽联谊总会赈灾助学活动受助大学生申报审批表                                     


            安徽省教育厅
               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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