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省教育厅收到群众来信,反映颍上县颍河乡政府占用城南希望小学教学楼作办公室、新庄小学学生在危房中上课等问题。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陈贤忠、副厅长胡平平同志当即批示:要尽快限期核查,并报结果。4月7至8日,省危改办派遣调查组赴颍河乡就此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颍河乡城南希望小学原有一栋4层16个教室的教学楼,建筑面积1377 m2。按照2001年初颍上县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颍河乡新庄小学、桑元小学、杨圩小学3所学校撤并入城南希望小学,由于学校场地较小,该校迁址新建。2001年3月,颍河乡新征土地15.2亩作为新校园用地,投入危改项目专款30万元(中央专款15万、省级专款15万),于2001年12月20日动工新建2层教学楼一栋,面积643 m2,共8个教室,并于2002年4月竣工投入使用。由于新建校舍无法容纳新庄、桑元、杨圩和城南4所小学学生,于是颍河乡将将城南希望小学本部学生从四层教学楼中迁入新教室,而新庄小学学生仍在D级危房中上课。2002年7月,颍河乡政府将城南希望小学原校区的4层教学楼粉刷维修后,作为乡政府办公楼,于2003年1月入驻办公。
颍河乡政府占用城南希望小学教学楼作办公用楼,致使新庄小学学生在D级危房中上课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的义务教育法规,也干扰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省危改领导小组向颍上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如下处理意见:1、立即责成颍河乡政府限期从所占用的教学楼中撤出,教学楼归学校所有,用于办学。2、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在D级危房中上课的新庄小学学生搬进安全的校舍。同时对全县其他学校校舍进行检查,杜绝D级危房上课现象,确保师生安全。3、将颍河乡拟撤并学校原有不动产,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置换或公开拍卖,拍卖所得用于城南希望小学新校园的建设,本着先建设后调整的原则落实布局调整方案。4、建议对占用教学楼作政府办公楼的责任人予以处理,以防微杜渐,警示全县,有效防止中小学布局调整及危房改造过程中教育资产的流失。5、处理意见落实情况及时报省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及时落实省危改领导小组处理意见。颍河乡政府已于5月19日从所占用的教学楼中搬出,并委托县房产局对原城南希望小学的校产进行评估,择时拍卖,所得作为危改资金进入危改专户;在D级危房中上课新庄小学学生迁至新建的城南希望小学上课;县政府在全县通报了颍河乡政府占用城南希望小学教学楼作办公室的错误行为,并责令乡政府作出检查。
阜阳市委、市政府对颍河乡危改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胡连松同志作了批示,阜阳市教育局、危改办展开了调查。阜阳市危改办近期对颍上县落实省危改领导小组处理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暗访和反馈。
颍上县颍河乡的做法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各地要以此为戒,妥善处置中小学布局调整及危房改造过程中闲置资产,严防教育资产的流失。
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三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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