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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灾区中小学校恢复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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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内电〔2003〕107号

各市、县(市、区)危改领导小组、教育局、财政局:
  目前我省抗洪抢险斗争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为及时做好水毁学校恢复重建工作,确保9月1日开学,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立即开展灾区中小学校恢复重建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区)危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灾区中小学校恢复重建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中心任务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后复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03]54号)精神,抓紧抓实抓好灾后校舍重建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危房核查和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各地要实事求是开展危房鉴定、统计、上报工作,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组织房屋鉴定部门立即对受灾学校校舍进行鉴定,统计水毁校舍危险等级、面积及用途,真正摸清情况,建立校舍危房数据库。各市危改办要集中时间,抽调人员,组织所属县(市、区)开展新增危房核查工作。省危改办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组织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予以通报,同时实行奖惩挂钩。
  三、立即启用各市、县(区)危改专户所有危改资金,用于水毁校舍重建。省第五批危改资金已确定的项目应尽快启动,优先用于水毁校舍的恢复重建,特别是倒塌校舍的建设。市、县(区)两级要千方百计筹措危改资金,按照省、市、县3:1:1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加快水毁学校重建步伐。为了保证市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加强各级的责任,今后,省财政厅对要求市、县配套的资金,通过省国库专项调度与省补助资金一并下达,由市、县(区)划拨到危改专户,在年终结算时,按市县(区)的配套额从各市税收返还资金中扣回。
  四、各地要认真规划,分步做好水毁学校灾后重建工作。灾后学校重建要坚持“五个结合”,即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与当地移民建镇和小城镇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各地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相结合,与防洪抗灾规划相结合,与校园规划相结合。做到长远规划,分步实施,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校舍建设质量。
  五、各地要进一步抓紧危房改造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努力加快危改工程进度。凡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一律不得使用,并在留下必要的资料后尽快拆除, B、C级危房及时维修加固,对倒塌校舍需重建的及早安排方案,救灾及危改资金优先考虑。危改工程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对水毁坍塌和形成的D级危房优先改造。要严格按照以县为主的“五统一”要求,做好危改工程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尽快投入使用。
  六、各市、县(市、区)要认真统计中小学受灾情况,《安徽省2003年中小学危房改造及受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在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公布栏”或“下载中心”下载,学校代码及原有危房面积已在表内。各市汇总所辖县(市、区)数据后,务必于8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省危改办,电子邮件地址:gexiaoqing@ahedu.gov.cn,联系人:葛小清,电话:0551-2826811,传真:0551-2827182。
   
  附件:安徽省2003年中小学危房改造及受灾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二○○三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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