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内电〔2003〕95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校、直属中专学校,各大型厂矿企业教育处:
近期,淮河上游及我省沿淮、淮北南部普降大到暴雨,淮河流域已形成严重的洪涝灾害。阜阳、亳州、滁州、蚌埠等市学校灾情严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党政军民的共同奋战,前一阶段的抗洪救灾工作已经取得初步的阶段性成果。目前,大雨仍在继续,汛情还在发展。为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工作,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把受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汛救灾工作。各地各校要把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的意识;要把抗洪救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要坚决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从大局出发,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做好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工作,积极配合当地做好防汛救灾工作;要严格遵守省政府制定的抗洪救灾工作八条纪律(皖政明电〔2003〕24号),坚持依法抗洪。要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提高警惕,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
二、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各地、各校都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措施到位,把各项工作做细、做严、做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精心组织,科学调度;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扬艰苦奋斗、不屈不挠的精神,坚定信心,团结互助,共渡难关。已经进行行蓄洪的地方,要在各级政府统一安排指挥下,安排好转移师生的生活,努力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要认真登记,保护好学校转移出的财产,千方百计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其他行蓄洪区,要超前做好行蓄洪的准备工作,一旦接到命令,做到迅速、安全转移;汛情严重的地区,尚未停课的,要立即停课放假,同时要安排人员护校,保护学校财产。
三、随时报送灾情,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凡已发生灾情的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查灾、核灾、报灾工作。各地教育部门按照我厅此前印发的表格和要求,向当地政府报告灾情的同时,请及时报告我厅;要严密注意校舍安全,对受洪水浸泡、出现险情的校舍,要严密监控,产生的D类危房要坚决封闭、停用。防汛期间,我厅已安排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0551-2814453、2826732(白天),0551-2814453(双休日和晚上)。
四、坚持抗洪救灾与灾后复校相结合。各地要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在做好抗洪救灾的同时,积极做好灾后复校的准备工作,要制定详细的灾后重建预案,并将灾后重建与危房改造项目结合起来,统筹规划,一并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扬连续作战、顽强拼搏的精神,以必胜的信心,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防汛抗洪、救灾复校和其他各项工作,夺取战胜自然灾害和发展事业的双胜利。
安徽省教育厅 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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