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秘[2003]191号
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04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重点
2004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人才和智力优势,在加强基础研究的同时,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课题研究,积极开展横向合作,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为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大力加强对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研究,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我省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社政[2003]7号)精神,2004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立项原则是:突出重点,注重创新,鼓励联合,择优资助。
2004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立项重点是:促进学科建设;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队伍的培养;推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涉及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课题研究。
二、项目类别
(一)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二)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三)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自筹经费项目;
(四)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研究。
不受理教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资格
(一)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限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学研究人员申报。重点项目没有通过专家评审,原则上再不参加一般项目的评审。
(二)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限普通高等学校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在岗教学研究人员申报。
(三)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自筹经费项目,限非省教育厅直属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民办高校申报。研究经费由学校主管部门筹措或学校自行解决,申请者必须同时提供有关经费来源的证明材料。原则上不受理其他高校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确需申报的,必须是与企事业已经签订合作协议并落实经费的项目,或者学校筹措经费的项目,申请者必须同时提供有关经费来源的证明材料。
(四)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专项研究任务由省教育厅根据需要委托高校或教师、科研人员申报,不受理自主申报。
(五)各类项目的申报者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完成项目所必须的时间。不受理近期出国留学或做访问学者3个月以上的人员申报。
(六)各申报学校必须对2001-2002年本校教师承担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填报《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执行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一般项目的结题工作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重点项目的结题工作由我厅社政处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一律不予申报。
(七)省属重点高校每校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5项(包括重点项目),其他一般本科院校每校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5项(包括重点项目)。中国科技大学和合肥工业大学每校可申报一个重点项目。
(八)为避免重复研究,申报项目必须同时提供查新报告,否则不与受理。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愿意为各高校科技工作者提供查新服务(中国科大、合肥工大可自行查新)。安徽大学图书馆联系电话:0551-5108448、5107019;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联系电话:0553-3869394。
四、申报办法和材料要求
(一)各申报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申报工作,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术委员会应对申请者的资格、申报的课题和《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查和评审,推荐符合条件的、高质量项目申报。
(二)申报2004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直接用word打印,同时报送数据软盘。软盘录入的内容按顺序为: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职称与学历、主要参加人(填写1-2人)姓名、主要参加人职称与学历、所属学科(一级)、项目类别、成果形式、申请经费(万元)。用excel表制作,不得合并单元格。课题组其他成员的签名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
(三)请各申报学校于2003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我厅社政处。项目评审费仍按上年标准缴纳。
申报材料包括:
1、《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申请书》7-12页与前面的表格分开装订。《申请书》可在安徽教育网站下载,网址:www.ahedu.gov.cn;
2、数据软盘一张;
3、学校申报项目一览表一份;
4、《安徽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执行情况一览表》一份;
5、查新报告一式一份。
不按规定填写《申请书》、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执行情况一览表(下载)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下载)
安徽省教育厅 二○○三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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