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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补充公布第十二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区)名单的决定
200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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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督[2006] 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十二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名单的决定》(教督[2006]1号)中,要求对申报实现“两基”的18个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存在D级危房情况进行限期整改。根据湖北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的整改情况,确认 11个县(区)中小学校舍D级危房现已全部拆除或已在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整改结果符合要求,列入第十二批实现“两基”县(区)名单。其中有6个县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复查。

  现将这11个县(区)名单公布。希望实现“两基”的县(区)再接再厉,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需复查的县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附件:全国第十二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区)补充名单

                         教   育   部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全国第十二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区)补充名单(11个)

  湖北省 4

    兴山县、竹山县、郧西县、神农架林区

  云南省 4

    巧家县、宁蒗彝族自治县、香格里拉县、元阳县

  西藏自治区 3

    左贡县、南木林县、萨迦县


  其中需要复查的县名单(6个)

  湖北省 2

    竹山县、郧西县

  云南省 1

    宁蒗彝族自治县

  西藏自治区 3

    左贡县、南木林县、萨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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