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
专名和通名要分写
并且首字母要大写
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要分写,且首字母要大写,如:BěijīngShì(北京市)。已专名化的地名和不需区分专名和通名的地名都应当连写,如:Hēi1óngjiāng(黑龙江)、Sāntányìnyuè(三潭印月)。
与原先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相比,新修订的规则增加了在某些场合专有名词的所有字母均可大写且不标声调的规定,如:WANGFUJINGDAJIE(王府井大街)。还比如,补充了“汉字数字用汉语拼音拼写、阿拉伯数字则仍保留阿拉伯数字写法”的规定,如:èr1íng
1íngbānián(二〇〇八年)、635fēnjī(635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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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说法
以前无教学“范本”
今后可能进教材
据悉,原有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由国家语委组织研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随着社会语言生活的发展变化,2006年,教育部、国家语委根据国家标准委要求开始组织专家对原标准进行修订,其中最常用的就是人名和地名的拼法了。但记者采访了南京的中小学语文老师,他们均表示,课本里没有规范的表述,也没有相关的教学要求。“我们一般是英语课上,学生做自我介绍时用得着。还有学生现在出国游玩的也多了,办护照时需要写名字的拼音。”
南京市教研室语文教研员芮琼表示,目前相关的规范拼音用法没有进入教材,但这次规则修订后,应该就会放进修订的教材内。“还需要培训老师。”芮琼表示,在规则修订出台后,直到教材编进相关内容,这一个阶段,需要老师自己去了解,并相应地为孩子讲一些新的内容。(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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