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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中国教育发展状况 |
1997年,中国教育继续稳步发展,教育投入的状况略有好转,革除"应试教育"弊端、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高考制度、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等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人们期望在教育体制改革上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实现教育现代化。 一、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新进展 1.各类教育的发展 至1996年底,我国共有小学64.6万所,普通中学8万所,普通高等学校1032所,成人高等学校1138所,各类中等职业学校1.86万所,在校学生总数为2.1亿多人。全国90%以上的地区普及了小学教育,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1%,小学生五年巩固率达到85.4%,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达到92.6%。 1996年底,全国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1778.2万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规模首次突破1000万,达1010万人,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数的56.8%。高等职业教育也得到发展,全国职业大学达108所,在校生近10万人。 199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达到302.1万人,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达到265.6万人。正在稳步地迈向2000年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生达到630万人,18~21岁学龄人口毛入学率达到8%左右的目标。 1997年,全国普通高校计划招生101万人,比1996年增加4.5万人。全国应届高中毕业生为220万人,高中毕业生的升学率约为45.9%,与1996年相似。成人高等学校招生90万人,比上年增加4.5万人。全国421所普通高等学校、315所科研机构、7所党校及解放军系统共招收硕士研究生5.1万人。全国实际报考研究生人数达到24.2万人,创历史最高记录,比1996年增加3.8万,比1994年翻了一番。反映了伴随经济发展,社会对高学历人才的旺盛需求。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并轨改革1997年如期完成。 全国近90万应届大学毕业生毕业,走上工作岗位。据统计,在家教委、中央各部委所属院校中,毕业研究生35449人,其中到中部委所属单位就业的17788人,占毕业研究生可分人数的50.2%到地方就业以及考博、出国的17661人,占49.8%。本专科毕业生32900万人,其中到中央部委就业的占33.6%,到地方就业的占66.4%。地方所属院校毕业生绝大部分在本省区范围就业。 2.1996年教育经费执行情况 据国家教委、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公告,1996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支出2262.34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0.47%。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经费附加、企业办中小学支出以及校办产业减免税等)支出为1667.70亿元,比上年增长18.43%。 这一增幅虽然较大,但仍然没有达那《教育法》规定的增长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乡教育费附加)1211.9亿元,比1995年增长17.85%;同年全国财政收入为7366.6亿元,比上年增长18.01%。全国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速度低于财收入增长速度0.16个百分点。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中,只有12个达到了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的要求。差距比较大的是宁夏、海南、甘肃、新疆、辽宁、陕西等地。 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也有较大增长。 1996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按扣除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口径计算)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6.28%,同口径比较,比上年的16.05%提高了0.23个百分点,但比例提高的主要是云南、上海等8个省市,其余22个省、市、自治区均比上年有所下降。 1996年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为2.44%,与上年的2.41%(按新公布的GDP数字计算)相比,提高了0.03个百分点。这是近年来首次出现的增长(1992年为2.99%,1993年为2.76%,1994年为2.52%,1995年为2.41%)。按《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规定,到2000年这一比例应达到4%,要实现这一目标仍是相当艰巨的。 3.素质教育迈出关键步伐 1997年,全国中小学在推进素质教育上有比较大的动作,开始了实质性的改革,使得80年代以来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终于开始得到有效的遏制。 上海市成为这一轮改革先行一步的领头地区。从1997年秋季开始,全市各区县全部实行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对口入学,初高中脱钩,重点中学停止举办初中。高校招生采取与中学脱离的"社会化"方法,即由街道组织高中毕业生的高考报名、录取通知等事项,上级教育主管部不再以大学升学率作为考核高中办学水平的指标。与此同时,在静安区、闵行区等,实行小学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评分的试点。 上海市的做法引起强烈反响和显著的示范作用。郑州市立即作出反应,于1997年7月出台了改革应试教育的政策措施:宣布从1998年起在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实现免试就近入学;从1998起取消重点初中,部快重点中学初、高中分离:取消"三好生"保送升入初中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取消择校生;从1998年起改革高考招生制度,实行高考报名社会化;在全市初中建立初中毕业会考制度,在崇文区、海淀区、顺义县进行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海淀区的156所小学首先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评分。 类似地,广东省从1997年起,在全省实行小学免试就近升入初中,重点中学和省、市一级学校不得在所属范围内择优录取初中新生。并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绩评定主要以平时考查为主,学校每学期只能进行一次由学校命题的学期或学年考试。此外,鞍山市、烟台市等一些地方也实行了在小学取消百分制的改革。 我国的应试教育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以高考制度、重点学校制度为中心的结构完备、功能强大的教育现实,只有在制度层面上的改革才能真正取得实效。1997年的上海改革可以说是打开了一个重要的"突破口",破除了应试教育打而不倒、不可战胜的神话。这一轮改革的主要特点,就是通过改革初中升学制度、重点学校制度、大学招生制度等一些带有根本性的制度击中了应试教育的要害,与过去仅限于个别学校、主要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的改革实验不可同日而语。随着1998年北京市随之进行的改革,必将产生更大的反响,对应试教育的改革有可能逐步深入,不断扩大"战果"。 为推进中小学阶段的素质教育,国家教委确定了加强薄弱建设的方针,宣布今后在义务教育阶段不搞重点学校,以缩小中小学之间实际存在的差距,为素质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1997年10月,国家教委颁发了《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改革中小学课程、教材、教学方法,加快升学考试制度改革,建立新的评估机制等任务。上海市正在进行的薄弱学校更新工程,在1995学年度投入资金6000万元的基础上,1996年度再投入6000万元。并制定新的政策,鼓励校长和高级师资向薄弱学校流动。 4.《社会力量办学条例》颁发 1997年8月,《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经过长期的修改讨论终于颁布,使得我国"社会力量办学"有法可依。 《条例》确定了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原则,严格教育机构审批,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几个方面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目前我国社会力量办学,主要在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领域,总的规模仍很小。据国家教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1996年全国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约5万所,其中:幼儿园24,466所,普通中小学2920所,职业中学568所,中等专业学校799所,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高等学校20所,不具有这种资格的高等教育机构1100余所。各类社会力量办学在校生980万人,专职教职工40万人。 教育主管部门强调当前的工作重点是加强规范和管理。因而,《条例》才干如何鼓励和加快发展民办、私立教育,并没有提供新的思路和措施,尤其是呼声最强烈的高等教育领域,仍然未能更大程度地向社会开放。 二、教育热点问题 1.关于高考制度改革的讨论 1997年是1977年恢复高校招生20周年。围绕这一纪念日和当前的高考制度改革,广播、电视、报告、杂志等各类大众媒体进行了深入的报道和讨论,是一次很有效的宣传和动员。 作为拨乱反正的重要举措,1977年恢复实行大学招生考试,重新恢复了公民的教育权利,恢复了教育制度的公平和公正,树立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具有巨大的历史作用。但大家共同认识到,此后这种一成不变的考试制度,成为我国应试教育的根源。高考指挥棒不变,基础教育的面貌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实行素质教育,并不是否定和取消高考;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高考具有很强的竞争性和筛选性的状态仍将长期存在。我们所要做的,是通过高考制度改革,使它更为科学化,将它对中学教育的负面影响减到最小。要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的规模和多种途径。现在虽然有普通高等学校之外的电大、职大、自学考试等成人高等教育系统,但基本教育制度中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是不能流动的。这造成了一次性的高考的分量过重、过于拥挤,同时极大地限制了许多青年的发展。在具体的高考方法上,也有人提出变每年一次考试为两次,并给高等学校更多的录取权。虽然现在似乎还难以实行高等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但是有可能使目前的高考制度更具有弹性和多样性。这首先要使高考制度的改革实验本身具有多样性。国家教委应下放高考改革的权力,让各个省市自治区进行多种改革探索,加快这一改革的步伐。 2.高等教育必须加快改革 自1992年以来,各地高校进行包括合并、共建等各种方式的管理体制改革,以克服条块分隔、部门办学造成的效益低下、教育资源浪费严重的弊端。至1996年底,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42个部委所属的614个高校进行了共建、合作、合并、划转、协作等不同形式的管理体制改革。1992年以来的5年中净减少了96所高校。 这一改革是作为不根本改变部门办学体制的情况下,一种补偿和变通的做法。改革虽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情况差别很大。一种情况是同属地方院校的合并,尤其是"强弱合并",因为上一级领导体制并未改变,仍是原先的一个"婆婆",难度较小,效果较好。比较难办的是跨越不同部门、领导体制的"齐抓共管",联合后学校有好几个不同的"婆婆",利益机制的"齐抓共管",联合后学校有好几个不同的"婆婆",利益机制的建立和协调都很困难。而在实际工作中,困扰"并校"工作的两大难题是校长和校名。合并之后,有些学校取得了预期的规模效应和学科综合交叉的效应,使国家和学生得益。但也有不少学校因相距过远,改革后仅名分上合并了,实际办学仍是自成一体,"貌合神离"。也有不少人对这一改革中"长官意志"等不规范行为表示疑虑,希望将这一改革纳入法制规范。 高等教育面临的实际问题,是高涨的教育需求和陈占落后的教育体制的尖锐矛盾。这主要表现在部门办学体制和高等学校仍然缺乏办学自主权这两个方面。每个部门、每个地方都企图自成体系、自我配套,每个行业和产业部门都在自办大学。这种条块分隔、部门办学的体制与当前教育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大趋势是极不协调的,其所造成的效益和水平低下、资源浪费是十分惊人,在我国这样一个教育投入严重短缺的发展中国家,这种低效和浪费是令人不能享忍的。随着"十五大"之后经济领域和其它各个领域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与经济领域的体制落差将进一步拉大。另一方面,计划体制下形成的政府行为没有改变,高等学校普遍缺乏办学自主权的现象没有改变。目前各个大学的毕业文凭都由国家教委统一管理、编号,对学校的招生、学科专业设置管死,使得大学难以面向社会自我发展,形成不同的个性和特点。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92年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已经明确确定政府要转变职能,"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通过立法,明确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使高等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实体"。国家教委在转变职能,下放权力,落实《决定》和《纲要》方面,应当有更大、更明确的步伐。使高等学校尽快成为拥有办学自主权、真正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主体和实体。 高等教育必须进行具有实质性的教育体制改革。借鉴搞活大中型国营企业的思路,对一千多所普通高校,似乎也不能国家统包,也应当有抓有放,促进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不同学校功能的分化,形成不同的层次和特色。其核心是真正打破目前部门所有制的限制,允许高校之间教育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允许高等学校的兼并、重构和资产重组。在此基础上,按照国立、省立、地方和私立等不同层次,建立社会化的大学拔款制度,从而建立高校真正面向社会--而不是面向本部门、本行业--办学和竞争的机制。 3.持续升温的"普通高中热" 近年来一个比较瞥龅慕逃?侍猓?谴蟪鞘兄谐中??碌?普通高中热"。 由于过去中等教育的结构不太合理,高中以普通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太薄弱,8O年代中期开始调整中等教育结构,提出降低重心,大力发展初中后的中等职业教育,全国提出普通高中与职业类高中在校生的比例为4:6的目标。 据统计,到1996年底,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17081所,当年招生383.25万人,在校生1010.35万人,分别占高中阶段招生和在校生总数的57.4%和56.8%。许多大中城市均已达到或超过了这一要求。与此同时,普通高中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以北京市为例,1997年北京市初中毕业生17.6万,各类高等学校录取15.1万新生,其中普通高中4.32万人,中专2.84万人,师范学校0.2万人,技工学校2.04万人,职业高中4.23万人,成人中专1.46万人;普通高中仅占28.6%。1996年和1995年的这一比例分别是26.2%和25.7%,大致是普通高中占1/4的比重。大幅度地缩减普通高中的规模,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减少高考竞争,近年来北京市的高考升学率大致在1:2以下。但其后果是将这一竞争下放到初中,使得上普通高中的竞争远比高考更为激烈,并将这一竞争下放到小学。这就是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高价择校生屡禁不止的背景之一。 在已经普及初中教育的地区,家长和学生希望享受更高一级的普通高中教育是合乎情理的。问题还在于,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普通高中与职业类高中的比例为1:3或1:4的结构是否适应劳动力市场的要求。随着科技进步、产业的升级换代,尤其是信息、电子产业的发展,产业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从发展的观点看,目前职业类高中的毕业生在市场生活中将缺乏更大的竞争力,普通高中毕业生再接受职业训练,其接受能力、适应性、竞争力等都比初中毕业接受职业教育的劳动力更强。尤其在高新技术产业,普通劳动力都要求达到普通高中以上的教育程度。这在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及内地苏南地区的产业发展中都已得到体现。 上海、北京等地都已作出今后适当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决策。国家也已开始进行发展高中以上程度的高等职业教育的试点。 4.农村教育步履维艰 中国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多年来,"应试教育"的现实和后果在农村都更为严重,改革也更为困难。我国每年回到农村的"三后生",约1100万人:小学毕业生400万,初中毕业生600万,高中毕业生100万,他们普遍缺乏生产技能,难以适应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因而,推进农村中等教育的实用化、职业化是个基本方向和重要任务,尤其是发展面向农业的职业技术教育成分。中等教育的结构调整、发展职业教育不仅需要转变观念,而且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需要专门的师资和教学设备,也需要有相应的市场需求。由于缺乏这一资源和传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发展职业教育也十分困难。例如,全国平均每万人口中有普通高中生60人,职业中学学生78人;但在宁夏,每万人口中有普通高中生105人,职中学生仅19人。 我国目前的农业教育规模和专业设置与农村建设的需求仍很不适应。长期以来,农林高等院校培养了100多万毕业生,但其中只有40%仍在农业系统工作。近年来农业院校农林专业招生来源不足,招生人数从1992年的25.13万,下降到1994年的15.49万,下降的幅度很大。 我国从1987年进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已进行十年,建立了650多个实验县,取得了一些经验,如通过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三教统筹",促进农村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结合实施"燎原计划",推进农业、科技和教育的结合,通过发展农村经济促进推广科学技术和普及教育。目前,仍在深化和推广这一实验。 农村教育的一个基本任务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据统计,1996年底通过"普九"验收的人口地区覆盖率达到52%,青壮年文盲率为6.1%,全国已有73%的县(市、区)实现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1991年至1995年,我国扫除青壮年文盲2563万。 1990年,我国的成人文盲数达1.8亿,青壮年文盲数为6171万;1995年,分别下降为1.45亿和3755万。青壮年文盲中,70%为女性,主要分布在农村的贫困地区、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据1997年11月召开的全国扫盲工作会议透露,近年来在扫盲工作中出现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新生文盲和复盲现象。青壮年文盲的复盲率达11%,大大超过了国家《扫除文盲工作条例》规定的5%的指标。此外,全国的扫盲总量出现下降趋势。1995年度全国扫除文盲为476万,1996年为406.8万,今年将低于400万。个别省份的青壮年文盲数、文盲率与1990年相比还在上升。这一状况如不改变,将难以实现在本世纪末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 影响农村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教育费用提高。据中国家信息中心和国家计委所作的1997年全国消费者意向的调查显示,在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价格及居民公用消费品价格中,教育收费的提高是目前大多数消费者难以承受的,其次是燃料费、电费、交通费、邮电费、水费。从不同职业的家庭看,分别有70.57%的工人家庭和70. 95%的农民家庭表示难以接受教育费用的提高。 我国实行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费,收取杂费的政策。根据国家教委的有关调查,1996年,全国小学人均每学年缴纳杂费50元,普通初中缴纳杂费92元,普通高中人均每学年缴纳学费330元,中专学生人均每学年缴纳学费1103元,大学生人均每学年缴纳学费1319元。同年,小学生杂费只占生均培养成本的11%;高中生占18.7%,中专生占36.4%,大学生占17.9%。另据调查,1996年农村生均缴纳杂费占农民人均收入的比例小学为2.6%,初中为4.05%。造成农民负担重的主要问题在于其余的各种收费过多,不仅有书本费、班费、校服费、管理费、保险费、课外活动费、订阅报刊费等各种名目的收费,此外,还有许多为了满足评比、达标而摊派的教育费用。例如,吉林省梨树县搞"普九"达标,要求农村各学校必须建三室:化验室、卫生室、图书室。学生课桌要标准化,长凳改单人椅还要搞围墙砖墙化、校园花园化、体育器材标准化,仅1995年在合同外向农民收取的"普九"集资款就达680万元。河南省林州市原康镇因非法集资搞教育达标,引起300多农户状告镇政府,幸亏上级主管部门和法院领导及时赶到,清退60多万元集资款才平息事端。 显然,农村教育的发展还是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5.教育领域的腐败现象 近年来,各种媒体曝光揭露的教育界的腐败行为增多,使人们意识到被称为"最后一片净土"的教育领域、被称为"清水衙门"的学校正在受到不正之风的严重污染。例如,原淮阴市教委主任陈广礼在任职期间,利用人事调动、学生转学、毕业生分配、基建工程等大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钱物,违法金额达55万元,被判处出无期徒刑。 不仅在招生、分配等环节上出现了收受贿赂、走漏考题、考试作弊等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在一些地区还出现较大范围的买卖录取通知书、冒名顶替上学的奇怪现象。一部分学生在考取学校之后放弃入学,一些考分很低或没有参加高考的人乘机收买录取通知冒名上学。例如山东省济宁师专1997年的新生中,清退了63名冒名顶替的学生,占新生的5%。在一些高校也发现类似的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学和学术界,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也在出现,严重败坏了学术风气。在一些大学生、研究生的毕业论文中,已经有"文抄公"、捉刀代笔的现象产生,在有些地方教师资格评聘中,甚至出现了论文著作权的交易。更有甚者,少数人靠剽窃等手段混迹学术界。1997年11月,华东理工大学学位委员会作出《关于撤销胡黎明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决定》。34岁的年轻教授胡黎明为该校技术物理研究所所长、国家超细粉未工程中心负责人,他于1991年完成的博士论文被发现存在非常严重的剽窃现象,此后继续不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这是我国近年来公开处理的在学术研究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案件。 与这类违法乱纪行为相比,另一种腐败更普遍、更为制度化,危害也更大。这就是官本位向学术领域的渗透,各种非学术力量对学术性活动、学术领域的干预。例如高级技术职称的评定,向行政权力倾斜,并不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领导干部越来越多地成为教授、研究员。同样,一个业务人员一旦担任了什么"长",随之而来的就是高级职称。这种现象严重败坏了学术风气,损害了学术的声誉。此外,"管理工程师"、"高级政工师"之类的职称本身就是不严肃、不科学的。它所反映的问题,实质是学术权力的政治化、行政化,是与教授治校、学者治学等现代教育、现代科学的基本制度和准则相悻的,理应成为制度改革的对象。 三、分析和建议 1997年,上海等地通过改革小学升初中的升学制度、在初中阶段取消重点中学的制度、推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的制度、改革小学的评分制度等,有效地遏制了应试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恶性蔓延。关于应试教育,社会舆论呼吁了十多年,教委开会、讲话、下发文件以计数,结果总是"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甚至变本加厉,将升学竞争一直下放到小学。这一现状助长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认识:恶性的升学竞争、考试主义在中国是改不了的,它已经成为一种特色或国情。现在这个神话已经被破除。 通过制度改革革除应试教育弊端、推进素质教育的实践是极富启示性的。它表明,中国教育的现状不仅应该改变,而且也是可以改变的。关键是要抓住制度改革这个根本。简单他说,导致应试教育基本制度,一是高考制度,二是中小学以竞争和淘汰为主要功能的重点学校制度。目前,在义务教育阶段使中小学办学水平均衡化的方针已经提出,它是使中小学教育正常化的一个基本前提。更为关键的高考制度改革仍在酝酿之中,这一改革有多大的步伐,能否有新思路、大动作,十分令人关注。 当然,导致严重的应试教育,不仅有制度、观念、文化传统等原因,确有沉重的人口压力、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和供求关系等复杂因素。这就使加快高等教育的发展、改革的要求更加突出。就制度层面的改革而言,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不仅在教育系统内,而且在全社会的范围内可能都是相当落后的,严重脱离社会发展的需要、脱离社会经济领域的变化,与社会其它领域市场化变革的差距正在继续拉大。 很多研究者都注意到我国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一个奇怪现象:一方面,"穷国办大教育",国家的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制约着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落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与经济高速增长的现实形成鲜明反差。一方面,不仅社会、家长和学生存在着巨大的教育需求,许多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可以说是"不惜工本",社会上存在着可以利用的巨大的教育资源。与此同时,国家的高等教育制度陈旧落后,民办、私立教育发展的规模、水平不仅无法与世界各国相比,在中国历史上也是最萎缩、最薄弱的时期。 具有可行性的合理选择、也是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共同道路,是国家集中财力主要办好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同时,更大限度地开放高等教育,充分吸收、利用社会资源举办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国如果在这一方面不更新观念,进行实质性的变革,高等教育的现状就难以真正改变。制约这一变革的,可能主要是对教育功能的认识,即是将教育作为一种最重要的社会生产力,还是主要视为是一种政治工具。中国的教育发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教育改革的步代,把教育当作教育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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