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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小学教师将实行“县管校聘”
2018-01-03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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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日,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将于今年2月1日起启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意见》提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按照学校规模、班额、师资结构等情况,将岗位具体分配到各学校,结合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情况动态调整。在调整分配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时,向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适当增加其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逐步实现学校之间专任教师高一层次学历比例、中高级教师职称比例和骨干教师比例大体相当。

  与此同时,县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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