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的实施,是《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2004年教育部的工作重点之一。不仅对我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解决“三农”问题、促进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2004年2月,教育部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了“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验交流会”,就教育系统服务“三农”、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出部署。会后印发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并成立了由周济部长任组长的“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和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都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规划,明确了目标,采取了许多切实措施,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的实施。如,陕西省实施了“一网两工程”(即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网络体系,实施职成教育强县富民工程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四川省开展了“千万农民培训”工程;浙江省开展了“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江苏省开展了“两后双百”工程(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百分之百培训、百分之百转移就业)等。据对北京、辽宁、上海、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数量的统计,全年共培训1021万人,其中,引导性培训740万,技能性培训281万,转移就业培训292万人。各地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在中央六部门共同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培训基地和培训人数上都占到了30%以上。
撰稿 谭方正 审稿 王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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