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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200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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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3月3日,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简称新一轮《行动计划》)。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重点加强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充分反映了新一届政府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坚定信心和务实精神。

  新一轮《行动计划》,是在1998—2002年顺利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形成的。面对新世纪的挑战,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做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决定。2002年十六大闭幕不久,教育部决定继续采取行动计划模式,在充分听取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谋划发展,规划未来。

  近一年来,新一届国务院领导始终关心和亲自指导了新一轮《行动计划》的起草工作。温家宝总理反复强调,教育是政府一项最重要的工作,本届政府一定要把科学和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陈至立国务委员指出,这一计划是今后若干年全国教育工作总体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的计划,必须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她曾多次听取教育部汇报,并召开有10多个部委负责人参加的部际协调会议,对有关政策、措施及经费进行统筹与协调。国家科教领导小组2003年12月30日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新一轮《行动计划》,会后,又要求教育部征求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中央和人民团体的意见,体现了新一届政府积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的实际行动。

  实施新一轮《行动计划》,就是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实现党的十六大对教育提出的三大历史性任务,一是构建体系,就是构建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二是培养人才,就是造就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三是知识贡献,就是促进教育同科技和经济、同文化和社会的紧密结合,为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知识贡献。

  实施新一轮《行动计划》,要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八字方针”,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这是贯穿于新一轮《行动计划》的一条主线。一是巩固成果,要充分总结第一轮《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教育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宝贵经验;二是深化改革,教育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以改革促发展,坚持整体配套、重点推进;三是提高质量。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要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四是持续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我们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中央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要求,”全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新一轮《行动计划》分为十四部分五十条,确定了“重点推进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重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两大战略重点,除继续执行第一轮行动计划后续项目外,准备实施“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促进毕业生就业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高素质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工程”等六项重大工程,同时,还提出了“加强制度创新和依法治教”、“大力支持和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体制”、“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等六个重要举措。

  新一轮《行动计划》是教育系统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集思广益、谋划发展、规划未来的智慧结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不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施工蓝图;是在新世纪实现教育新跨越的行动方略。

撰稿 张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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